。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城市绿化施工中控制二次扬尘管理规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绿化施工管理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为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控制大气污染工作,认真抓好园林绿化美化的施工和管理工作,减少二次扬尘,确保2006年大气环保任务的完成,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把控制扬尘污染作为园林绿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增强绿化施工控制扬尘污染的紧迫感.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我市的绿化施工建设随城市建设步法的加快、将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各类工地较多.扬尘污染较大.将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在这样的城市环境条件下 要保持空气质量达标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肩负起控制扬尘的责任 全面。有效地落实控制扬尘污染的各项措施,把园林绿化管理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以优美的园林绿化成果促进整体环境质量的提高、二、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从源头控制绿化施工工地扬尘的产生,各单位要严格贯彻.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空地进行绿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和建设项目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并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覆盖地面的简易绿化,严格执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在城市绿化施工中控制二次扬尘的管理规定 根据实际需要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预算。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特别强调,在道路,如中心隔离带,分车带及路边便道地区,进行绿化施工时.应做到,黄土不落地、产生的弃土、垃圾等要随时清运.不得在道路旁堆放、完工后积极联系环卫部门清扫 三、积极主动 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落到实处.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对五环路内主要道路旁的树堰进行覆盖处理.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裸露绿地的治理力度、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 消灭死角.保证黄土不露天和不扬尘 城市园林绿化美化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和提高环境质量的根本措施之一,城市园林绿化美化每年都要开展绿化施工和养护管理等工作,以巩固.完善。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但在绿化施工和养护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少量扬尘。为实现北京的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的宏伟计划、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奠定基础,为使园林绿化系统在城市绿化美化施工和日常养护管理过程中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达到专业化施工,科学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园林绿化部门防止二次扬尘的管理规定,一、在城市绿化施工中绿化施工队伍都必须具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从事城市绿化施工,二.施工现场必须树立明显的明示牌。注明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施工期限.工程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三。每个施工工地都必须制定周密的控制扬尘计划和措施。同时 要确定一名控制扬尘污染的质量监督员、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具体要求,1.在场地平整工程过程中。4级风以上天气停止施工.2,在换土工程过程中、4级风以上天气停止施工,3。在原土过筛工程中。4级风以上天气停止施工,4,土地平整工作结束后,3天内必须进行下一步建植工作 3天内不能进行下一步建植的必须加以苫盖.5 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适时洒水防尘,如遇4级风以上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 6,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必须要加以整理,如有条件应拍实,7,植树所挖树穴3天内必须建植。8、如遇特殊情况.3天以上无法建植,穴坑土必须加以苫盖或其它遮盖物进行覆盖 确保不扬尘。9.4级风以上不可进行大树移植.10、大树移植后所形成的穴坑、必须做到大树随移随填。11,大树移植后的场地必须马上恢复绿化、12,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主要干道要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段要在24小时内清理干净、达到场光地净。13 园林绿化施工场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适地地进行围挡,14,道路、绿地内市政,电信等配合工程必须在工程完工后1周内恢复绿地景观,做到场光地净.不得留裸露土地,15.在道路、如中心隔离带.分车带及路边便道地区.进行绿化施工时、应做到。黄土不落地。产生的弃土,垃圾等要随时清运。不得在道路旁堆放,完工后积极联系环卫部门清扫,16。运输车辆驶出工地不得带泥土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17、违反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