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提出本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管理的统一性,合理性.系统性,有效性,市区规划范围内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审批,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不锈钢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投资开发强度。厂区布局.建筑形态。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各规划分局办理规划手续。住宅。商业等非工业用地报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审批,二,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创新审批方法 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环境 实行.五加二。白,加,黑,联审联办 规划 一书两证 审批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二,规划编制管理要求。一.加强规划研究。实现市区规划全覆盖、增强规划的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二。城乡规划编制和设计严格遵循高标准规划,高质量设计原则.将城市设计贯穿于城乡规划各个阶段.三.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近远期相结合原则,通盘考虑城市近期和未来发展。尽快编制完成城市供热,燃气、防洪.排水,垃圾处理 教育.卫生、交通等专项规划 四、对已编制完成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360平方公里。的片区控规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梳理深化、市区重要发展区域乡.镇。村庄规划结合城市发展统筹考虑,原则上不再单独编制规划、五、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和风貌特色区保护规划要延续古城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传统文化 实现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六、城中村纳入城市统一规划.连片改造 实现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质量,七 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民营经济开发区。不锈钢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按规划空间布局 政府主导、整体搬迁,异地建设,不得散点布局、就地改造.八。产业项目根据产业特点及对城市的影响 按规划在各类产业园区集中布置,九。在规划空间上合理布局 严格控制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确保用地规模 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要求、一、维护规划严肃性,已出让的土地,原则上不得修改控规内容。二,坚持以城市道路等为界合理划分开发地块用地规模,遵循连片改造原则 严禁小地块零星开发建设 三。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政策性住房容积率原则上不突破3,5,四 为保证城市改造和建设顺利实施 建设用地规划优先考虑拆迁安置房用地 加大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停止经济适用房审批和建设 五 省 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开发、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出具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收储,公开拍卖,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自行开发。四 建筑规划管理要求.一 为优化城市整体空间形态、提升城市品质、对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实行全面规划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不论新旧,一律依法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重建,二 政府重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局聘请国内外一流规划设计单位招标确定 三.规划设计单位不得违反规划条件和国家,省、市规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单体建设和施工 四,坚决控制和杜绝违法建设,对在建违法建设立即责令停工,依法予以查处。太原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