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提出本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管理的统一性。合理性.系统性,有效性。市区规划范围内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审批,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民营经济开发区,不锈钢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投资开发强度。厂区布局.建筑形态。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各规划分局办理规划手续,住宅.商业等非工业用地报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审批,二,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创新审批方法,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环境。实行.五加二,白.加.黑,联审联办.规划,一书两证 审批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二,规划编制管理要求.一 加强规划研究,实现市区规划全覆盖。增强规划的全面性,系统性 规范性、二,城乡规划编制和设计严格遵循高标准规划,高质量设计原则.将城市设计贯穿于城乡规划各个阶段,三、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按照近远期相结合原则.通盘考虑城市近期和未来发展,尽快编制完成城市供热 燃气。防洪、排水、垃圾处理.教育、卫生,交通等专项规划。四,对已编制完成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360平方公里,的片区控规、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进行梳理深化,市区重要发展区域乡,镇 村庄规划结合城市发展统筹考虑 原则上不再单独编制规划。五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和风貌特色区保护规划要延续古城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传统文化。实现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六、城中村纳入城市统一规划,连片改造.实现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质量,七,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不锈钢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按规划空间布局,政府主导.整体搬迁、异地建设。不得散点布局、就地改造、八.产业项目根据产业特点及对城市的影响。按规划在各类产业园区集中布置,九。在规划空间上合理布局。严格控制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确保用地规模.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要求.一.维护规划严肃性,已出让的土地,原则上不得修改控规内容 二.坚持以城市道路等为界合理划分开发地块用地规模.遵循连片改造原则,严禁小地块零星开发建设 三,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政策性住房容积率原则上不突破3,5 四,为保证城市改造和建设顺利实施、建设用地规划优先考虑拆迁安置房用地,加大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停止经济适用房审批和建设,五,省 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开发,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出具规划条件、市国土资源局收储.公开拍卖,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自行开发,四,建筑规划管理要求,一,为优化城市整体空间形态.提升城市品质 对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实行全面规划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不论新旧,一律依法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重建,二、政府重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局聘请国内外一流规划设计单位招标确定,三、规划设计单位不得违反规划条件和国家 省,市规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单体建设和施工。四。坚决控制和杜绝违法建设 对在建违法建设立即责令停工.依法予以查处,太原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