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提出本意见,一 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管理的统一性,合理性,系统性。有效性 市区规划范围内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审批、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 不锈钢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投资开发强度。厂区布局、建筑形态。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各规划分局办理规划手续.住宅、商业等非工业用地报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审批,二,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创新审批方法。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环境.实行,五加二,白,加 黑。联审联办,规划.一书两证,审批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二,规划编制管理要求、一,加强规划研究。实现市区规划全覆盖、增强规划的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二 城乡规划编制和设计严格遵循高标准规划,高质量设计原则。将城市设计贯穿于城乡规划各个阶段。三,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近远期相结合原则、通盘考虑城市近期和未来发展.尽快编制完成城市供热 燃气、防洪.排水。垃圾处理.教育。卫生、交通等专项规划,四.对已编制完成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360平方公里,的片区控规,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梳理深化、市区重要发展区域乡。镇 村庄规划结合城市发展统筹考虑 原则上不再单独编制规划 五、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历史街区和风貌特色区保护规划要延续古城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传统文化,实现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六 城中村纳入城市统一规划,连片改造,实现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质量。七。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不锈钢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按规划空间布局 政府主导.整体搬迁,异地建设 不得散点布局。就地改造、八、产业项目根据产业特点及对城市的影响,按规划在各类产业园区集中布置,九,在规划空间上合理布局。严格控制教育 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确保用地规模,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要求 一、维护规划严肃性、已出让的土地。原则上不得修改控规内容 二 坚持以城市道路等为界合理划分开发地块用地规模、遵循连片改造原则,严禁小地块零星开发建设。三.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政策性住房容积率原则上不突破3。5。四 为保证城市改造和建设顺利实施 建设用地规划优先考虑拆迁安置房用地.加大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停止经济适用房审批和建设,五 省、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开发、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出具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收储.公开拍卖 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自行开发,四,建筑规划管理要求,一.为优化城市整体空间形态,提升城市品质。对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实行全面规划审查 并报市政府批准.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不论新旧.一律依法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重建,二,政府重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局聘请国内外一流规划设计单位招标确定。三 规划设计单位不得违反规划条件和国家。省.市规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单体建设和施工。四.坚决控制和杜绝违法建设.对在建违法建设立即责令停工 依法予以查处。太原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