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新乡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为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省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市场调节作用。以扩投资、促消费,惠民生为目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 有序,较快发展.2011年底前完成新开工廉租住房17916套、公共租赁住房4500套.经济适用住房3500套、棚户区改造建设8000户、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通过集中新建,在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等各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规定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发展产业聚集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的居住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租金价格应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二。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坚持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小区配建相结合,严格执行面积标准。优化户型设计。努力做到经济型与功能性的有机统一。三.稳步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充分发挥经济适用住房杠杆调节作用.以扩投资、促消费,惠民生为目的。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标准,优化设计,完善功能,控制价格、提高品质。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规范销售管理和上市交易。四、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贯彻落实省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市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重点解决城市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不配套,房屋破旧面积较大的区域,督促各县、市 区政府对改造地块进行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分解任务签订目标,2011年3月底以前,按照省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4月初由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递交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执行责任人,各县 市.区要制定目标分解落实方案 明确土地供应,资金落实,前期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并责任落实到人,二.落实项目建设进度节点.1 2011年4月中旬前,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到具体地块、2.2011年5月中旬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批准书、或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 2011年6月中旬前 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开工建设。4。2011年9月前 201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100。开工建设.5。2011年12月中旬前 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的50.以上,三、加强项目督导。市政府组织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实行定期督查和检查暗访相结合 采取听取汇报、资料报备和现场督导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导.1,督查项目手续及用地落实情况,2011年6月底以前、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批文等各项手续进行核验.并到建设项目现场核对用地位置.2,督查工作进展和项目进度情况、市政府指定检查组对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1、2011年6月底前,对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前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2011年9月底前。对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情况进行检查 3 2011年12月底前。对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项目完成总投资的50 以上情况进行检查,四,考核验收、2011年年底,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2011年保障住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根据检查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四。工作措施.一、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保障住房工作责任制要求、健全保障住房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各级政府应将保障住房工作目标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健全和完善责任制度,市政府指定检查组将保障住房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定期督查,并对有关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强化对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保障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加强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二,抓好项目实施,要围绕项目抓落实、各县、市,区要将保障住房工作任务落实到项目 把中央和省级保障住房各项投资对照项目按财政要求使用、三,创新住房政策、在加快推进保障住房建设和保障的同时,设法解决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 且又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家庭、即夹心层,住房困难.各县 市,区要摸清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情况 合理确定保障条件及保障标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四,加强督导检查、按照要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目标管理、制定、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部署,细化到每一个项目。并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五。强化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理管理等有关规定。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监督 确保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准入.配租和退出管理机制,对保障对象资格认定、住房分配过程等实行全公开、确保保障工作的公平,公开 公正、加强保障住房后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