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标准,按照居民在家庭,工作单位和其它场所3个区域产生生活垃圾的实际,区分以下3类情况分别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一 由个人缴纳的.城市居民。含城中村人口和暂住人口.2.0元,人 月 二,由单位缴纳的、国家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工业企业等按在岗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月交纳。1,0元,人、月。凡由经营者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不再按职工人数收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福利院暂不征收。对大专院校和成人高校及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学校等在校的学生减半征收,0,5元.人 月,由学校缴纳。三。由经营者缴纳的,一、餐饮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分四个收费标准缴纳.100m2以下、1。0元、m2、月,101、500m2、0.9元.m2,月,501,1000m2、0。8元,m2 月。1001m2以上。0,7元,m2、月,二.旅店业按床位数的50,缴纳.3 0元。床,月 三.集贸市场服装,布匹,小百货等摊位按5,0元,摊位,月缴纳。四,集贸市场餐饮摊点,瓜果蔬菜。肉禽等摊位按10.0元.摊位.月缴纳 五.沿街美容。美发、车辆修理.车辆清洗。五金,百货,烟酒 影剧院,茶座,酒吧.舞厅、小型诊所等门店按1、0元、m2,月缴纳。六,设有住院床位医院按床位数的50,缴纳、2.0元,床、月、七,客运汽车按营运车辆总座位数每座位0。5元 月缴纳。八.新建。改建 拆除建.构,筑物按新建。改建。拆除面积1 0元。m2缴纳 第七条。垃圾场处置费 垃圾场向倾倒垃圾的单位和车辆收取10.0元.吨的垃圾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