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政办发,2003 5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我州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云政发、2002,96号,和.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条例 的要求。州人民政府对我州的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严格规划编制程序及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县 镇、乡、人民政府在组织县城和集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程序 一.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文山县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广南县城.省级风景名胜区、丘北普者黑.文山老君山,广南八宝,富宁驮娘江.麻栗坡老山,砚山浴仙湖,总体规划编制、修编 由各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它县城镇总体规划以及边境口岸 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编、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集镇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城镇规划在上报审查和批准之前,须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州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逐级报送省建设厅组织技术鉴定,其它县城和建制镇,边境口岸、经济开发区 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 各县县城和边境口岸的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 大型标志性建筑方案.九层楼,建筑面积5000m2以上.送州建设局组织技术鉴定、县城以外的镇和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区的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送县建设局组织技术鉴定.通过省、州作技术鉴定的规划方案.各县须报送一套资料到州建设局进行备案。三,各县、镇,乡。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及小区详细规划时 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编制。根据发展实际 确需变更规划。改变总体规划确定功能和用途的专业规划和小区详细规划,必须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方可改变原规划用途 另行规划调整方案报批,擅自改变规划.不经技术鉴定,没有技术鉴定审查意见的规划方案,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更不能随意组织实施,四,县城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小区详细规划在进行规划编制时.必须认真执行城乡规划强制性条文规定,对用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住宅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规划以及工程规划 按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必须认真执行、二证一书,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制度,并按.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项目选址时 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发展计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建设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建设局提出选址审查意见.报州建设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家发改委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建设局提出选址审查意见。逐级报省建设厅批准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总体规划和小区详细规划未经批准的县城.集镇、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边境口岸。不得组织小区开发建设和项目建设.没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三 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强化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为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城乡规划执法部门应充实力量。健全机构、认真履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州级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计划。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专题向州人民政府汇报 对县、镇。乡,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程序审批项目、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