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政办发,2003 52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制 促进我州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 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云政发。2002。96号.和,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 州人民政府对我州的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严格规划编制程序及审批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镇规划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县,镇,乡.人民政府在组织县城和集镇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程序,一。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文山县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广南县城.省级风景名胜区,丘北普者黑.文山老君山。广南八宝,富宁驮娘江,麻栗坡老山 砚山浴仙湖。总体规划编制,修编 由各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它县城镇总体规划以及边境口岸。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修编、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各县集镇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二 城镇规划在上报审查和批准之前,须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州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逐级报送省建设厅组织技术鉴定,其它县城和建制镇,边境口岸,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各县县城和边境口岸的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 大型标志性建筑方案、九层楼 建筑面积5000m2以上,送州建设局组织技术鉴定,县城以外的镇和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区的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送县建设局组织技术鉴定。通过省 州作技术鉴定的规划方案,各县须报送一套资料到州建设局进行备案,三、各县。镇,乡,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及小区详细规划时 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编制,根据发展实际。确需变更规划 改变总体规划确定功能和用途的专业规划和小区详细规划,必须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方可改变原规划用途、另行规划调整方案报批,擅自改变规划。不经技术鉴定.没有技术鉴定审查意见的规划方案。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更不能随意组织实施.四。县城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小区详细规划在进行规划编制时。必须认真执行城乡规划强制性条文规定 对用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住宅建筑 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化规划以及工程规划.按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必须认真执行,二证一书.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并按,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项目选址时、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发展计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建设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建设局提出选址审查意见。报州建设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国家发改委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建设局提出选址审查意见、逐级报省建设厅批准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总体规划和小区详细规划未经批准的县城 集镇 风景名胜区 经济开发区。边境口岸、不得组织小区开发建设和项目建设,没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三。健全机构 明确责任.强化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为有效实施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执法部门应充实力量 健全机构。认真履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州级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计划,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专题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对县.镇.乡,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程序审批项目。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 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