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普政发.2010,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委 办。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消防投入.着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全市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县 区。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仍然不高。全社会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还不够健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 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6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增强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 着力整治火灾隐患 建立健全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发展,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统筹兼顾.大力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建成、消防工作社会化,法治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机制 四。强化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各县,区 要适应消防工作职能任务拓展的需要,在原防火安全委员会基础上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及时调整充实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综合评价,专项治理、检查指导等活动,形成常议常抓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明确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 应急救援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 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管 规划部门要严格对城市建设用地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消防监管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大型活动审批、火灾事故处理和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监管,安监,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管。市政 通信等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的维护管理.教育,民政 交通运输,农业,工商,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 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预防和防范措施 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要在各级消防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建立信息互通和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六,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 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保证消防安全的必要投入.要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值班人员.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落实双人值班制度 要认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人民银行 银监、保监等相关部门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内容。发挥消防安全信息在信贷审批 保险费率厘定等环节的市场调节作用.推动建立消防安全自律机制 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消防中介组织参与消防安全服务.依法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火灾痕迹物证鉴定.建筑消防咨询,火灾损失评定。重大火灾隐患评估,城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职业培训,消防产品检验等中介服务、要按照,合理布局。规范操作。有序竞争 的原则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估体系。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积极引导公民投保房屋财产火灾保险 对农村村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投保予以重点扶持 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 运输 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要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要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快速做好勘查,定损。理赔等灾后服务工作。三,着力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八 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 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确保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消防车通道以及消防装备等内容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 统一设计,统一建设、2010年,各县 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同时每年要组织开展城市消防专业规划编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已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但缺少消防内容的.要及时补编、对正在编制总体规划的、要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其中,对已编制消防规划但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 要及时修编、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 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要加强对消防供水管网。消防车通道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各县。区 要结合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公路 人畜饮水工程.农村沼气,信息工程建设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2010年,对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镇.村寨、要利用给水管道设置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要利用河流,湖泊 池塘。水渠等水源 设置消防取水设施 城市,乡镇。村庄消防通道要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并保持畅通。九,推进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消防力量分布和火灾规律特点。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现有消防队、站。数量达不到城市发展要求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增建 要进一步加强普洱消防特勤队伍建设、要大力实施.乡乡有消防队,工程 到2011年、未建公安消防队的旅游小镇,重点特色小镇、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民兵,治安联防人员等组建志愿消防队、到2013年.各社区。行政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要依托村治保员,村干部、民兵等组建村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边境贸易口岸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公路特长隧道管理单位。以及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确实难以建立专职消防队的。要依托当地派出所建立志愿消防队,要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增强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 要大力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确保福利待遇。立功受奖和伤残抚恤等政策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十、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切实解决制约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乡 镇,人民政府至少每季度要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村委会每月要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冬春旱季,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大检查频次.并组织村民轮流巡更.公安派出所每月要对辖区单位及村委会进行1次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考评奖惩力度 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着力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加大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和经费保障力度,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防火巡查.火灾预防警示等制度 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驻社区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结合社区警务改革.完善多功能社区警务室,将社区消防监督管理纳入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督促责任区单位 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要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创建 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评比内容 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十一 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各县。区 人民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 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法制观念和火灾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公众掌握和使用防火、灭火 逃生自救常识的能力。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 教学,培训内容,科技,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工会要利用宣传文化阵地、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乡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和驻地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 要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强化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四.突出抓好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十二。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职能.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作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重要指示要求.强化管理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依法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十三,加强消防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完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作用,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公安消防队与其他有关单位和队伍协同配合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为有效提高部队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灾害事故处置按灾情等级进行力量调派的制度,继续完善以思茅区为中心。形成消防应急救援协作区,中片区,思茅。宁洱,墨江.江城。北片区 景东,景谷 镇沅。西片区、澜沧.孟连,西盟、的应急救援运作机制。强化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整体实力。十四、切实提高公安消防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全面落实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进一步加强普洱市综合应急抢险救援支队建设 各县。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筹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训练的专业化,实战化水平,要依托特勤队伍建立危险化学品。建筑坍塌 水上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专业救援分队.所有普通中队要建立抢险救援班,立足可能发生的特殊灾害和爆炸、生化等恐怖袭击,次生灾害和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加强应用性,实战性训练 开展区域性和跨地区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提高高层建筑 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现代火灾扑救和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坍塌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救援及反恐怖等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十五。加强消防装备和战勤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应急管理项目,加大消防装备配置力度,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先进实用,防护优先,的原则,在配齐城市消防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装备的基础上 重点发展大流量.大功率。大吨位灭火。抗旱,防洪多功能消防车,优先配置举高,抢险救援 防化洗消等专勤消防车和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优化装备结构 打牢应急救援物质基础 根据我市地域和灾害事故特点,配备针对性,适用性强的搜救。调动及后勤保障技术装备.建立区域分布合理,储备物资种类齐全的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以市公安消防支队为中心 思茅区,景东县,澜沧县等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筹建战勤保障点 乡镇,单位 社区、农村消防队也要根据实际 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装备 满足扑救一般火灾的需要,五.依法预防火灾和整治火灾隐患,十六,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 调压站.要采取措施整改 难以整改的要限期搬迁、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人员密集场所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对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责令停产停业.十七。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防止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进入市场或投入使用,各县、区 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给予规划许可、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 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或改动防火设计.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建设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工商 文化。卫生等部门不得给予经营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监管部门不得给予安全生产许可、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酒吧,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并实施行政处罚。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质监、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八,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以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各县.区、政府要健全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制度.适时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什么隐患严重就集中排查什么隐患、的原则。每年根据上级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工商 质监等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文化,卫生.教育、商务,旅游 建设部门要以公共娱乐场所,医院 学校 宾馆、饭店,地下空间开发和防空地下室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等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公安消防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实施行政处罚 十九。切实维护公民消防安全权益,各县 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 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化警务公开制度。公布办事内容。程序,时限以及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建立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奖励机制,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 举报。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工会、妇联要组织职工,妇女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依法维护职工、妇女的消防安全权益、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 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害和预防方法,六,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保障机制,二十.加强消防法制建设 针对我市行业特点,研究制定茶产业.林产业等行业消防技术标准、积极推动消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县 区.各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二十一,科学编制实施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在.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本地区、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不断完善规划实施运行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定期督察访查检查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推进我市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十二。增加消防经费投入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着眼消防事业和消防部队建设发展需要、针对公安消防部队职能任务拓展的实际。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适时对保障标准进行调整.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平台 消防通信设施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消防工作重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对消防装备建设.消防信息化建设给予支持,对国家 省和市安排的消防专项资金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建设。确保建设资金落实 要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消防事业建设 二十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地要继续将消防安全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内容 逐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严格检查考评、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 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的原则 认定火灾原因和灾害成因,追究火灾事故责任 对达到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侦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重大火灾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 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较大火灾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写出调查处理报告,二十四、推进消防工作创新发展 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加快推进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消防勤务警务效能.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快防控火灾关键技术成果的转化运用,将人员密集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纳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控火灾能力,按照创建节约型社会要求、大力推广应用环保节能型技术装备和消防产品 提升节能高效型消防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水平、二,一 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