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文政通。1999 1号,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96,112号文件及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1995,373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资质的管理和推行建设监理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要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文件和技术 经济要求。组织相应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工程建设监理或委托监理。二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受法人或法定组织委托.对所承担管理的建设项目负有经济 技术和法律责任,三.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在建设项目经有权机关批准立项后 必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等级申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范围.及相应的证明材料.200万元以下 含200万元。由县建设局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的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及时到资质审批机关办理资质核销手续,承担新的建设项目、须重新履行资质审批手续、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所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相应规模的工程项目管理,严禁越级管理,不具备相应管理资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机构进行管理.七。凡在我州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 州属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 县属以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且不具备建设单位管理资质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管理、八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一、甲级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可从事本单位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1,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担任技术,经济.财务负责人。2 与工程建设管理相配套的专业技术、经济 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主要专业人员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二,乙级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可从事本单位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管理 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担任技术 经济.财政负责人 2 有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相配套的技术,经济 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主要专业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三.丙级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可从事本单位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管理。其人员具备的条件是、1、有工程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经济。财务负责人,2,与工程建设管理相配套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主要专业人员须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四。丁级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可从事本单位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管理,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有与工程建设管理相配套的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2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主要专业管理人员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九、对不具备建设单位管理资质且又不委托监理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十,对违返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