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 松政发 2008。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 维护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负责对全市建筑市场进行监管的主要责任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凡在松原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建筑活动必须进入当地建筑市场管理程序,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各县 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从事的建设活动到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入当地建筑市场管理程序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条件,程序和时限 进行建设项目审批,不得违法审批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建设项目审批,二。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报建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建筑工程立项文件批准或者备案之日起30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市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报建内容包括名称.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 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三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应当依法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属松原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都必须进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不准私自设场发包,县一级的项目要进入县级交易市场。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定、应该招标的项目招标活动必须进入有形市场,场外交易违法。四、建设单位在规划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开工前 要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同时 依据。吉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开工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有关文件,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工程定位手续 经审查合格领取工程定位通知单.并由具有勘测资质的单位放线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不办理开工许可手续,擅自申办工程定位放线施工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工并处以罚款。等办结所有手续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 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和。吉林省建设厅关于整顿规范开发区和企业内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通知 吉建质、2005、8号,要求。在松原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由其统一进行监管、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需持相关许可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六、加强工程安全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松原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各建筑业企业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时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私自开工的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七。积极培育发展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扶优扶强 做专做精 的原则、对全市建筑企业进行分类指导 重点扶持建立一级总承包企业,优先扶持实力较为雄厚的二级总承包企业 大力发展劳务企业,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总量规模适宜,比例合理,层次分明,专业配套的行业结构体系 积极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行业 延伸产业链.拓宽经营领域,鼓励企业实行强强联合,不断壮大企业实力 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扭转和改变过去本土建筑业企业松散游离和低资质状态,培育和发展一批综合实力雄厚 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同时.积极鼓励本土企业走出松原.拓展域外市场.八。整顿和规范建筑业劳务市场、依据。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行为管理实行建筑劳务公司备案制度的通知.吉建管。2007 30号。要求、从2008年开始。劳务用工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劳务队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鼓励企业实现管理层、作业层分离。将分离后的作业层组建劳务公司 实行建筑劳务合同备案制度 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及用工计划进行审核后发放,建筑劳务合同备案书、对不按规定备案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组织分项工程施工、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应城市扩容的发展需要、在城市周边建立劳务基地,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劳务中介进行岗前培训、核发资质。同时由劳动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阳光工程,对农民工进行有目标的培训,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专业技术优势的建筑劳务队伍。扩大劳务输出,建立劳务用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引导建筑劳务基地与输入地和用工企业建立对口劳务输出关系,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地培训与劳务用工地备案的用工管理体制。做到有组织、成建制.企业化输出、九。加强对入境外埠企业的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外埠施工企业进入我市参加工程招投标等建筑经营活动。必须事先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办理入境企业备案手续.从根本上杜绝外埠队伍的转包挂靠借用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为域内建筑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鼓励外埠建筑业企业到松原注册公司 承揽建筑工程项目.外埠建筑企业在松原申请注册公司。只要提供原有企业文件。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 主动搞好服务,积极促成企业落户松原.十.建立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 中介机构市场诚信制度.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本地企业。注册人员一年内不得从事建筑活动.企业降低一个资质等级。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注册人员终身不予注册 企业吊销资质证书.对发生企业质量安全事故的外埠企业,清除松原市建筑市场,十一。实行清欠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存在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且尚未解决的工程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未结算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并不允许其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上述企业触犯法律法规的 依法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下列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通过欺骗手段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 三,不具备法定从业资格或者超越法定从业资格从事建筑活动的,四 违反承发包管理规定承发包工程的,五,违法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六.不依法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 七、拖欠工程款等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 八.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九.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十,施工质量低劣的.十一.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十二,违法分包工程的,十三,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十四,中介服务机构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十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对前款规定的不良行为构成违法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十三.对吉林油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雅达虹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监管.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附件,附件,关于对吉林油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雅达虹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二 八年四月一日。附件、关于对吉林油田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雅达虹工业园区建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建筑市场.根据市政府调度会议精神。把吉林油田,经济技术开发区,雅达虹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监管.一、对吉林油田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吉林省建设厅关于松原市建设局收回吉林油田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权的批复。吉建办.2007。68号,精神,吉林油田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到松原市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注册手续,由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同时针对油田工程项目特点。方便企业,服务企业.将服务窗口前移,市建设局向油田派任基建工程项目工作组,负责油田工程项目现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具体管理的一切职能。除此工作组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油田施工现场.以保证油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二.对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对于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采取.严控两端。指导中间,管放结合,的方针进行管理.即工程项目报捷。招投标.监督注册,安全备案,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及后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到市建设局统一办理,工程现场具体监管委托给开发区建设局 市建设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方式 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三,雅达虹工业园区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对雅达虹工业园区的工程项目纳入市建设局正常管理程序.为方便管理和服务.建设局派驻园区工作组、负责工程项目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