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罚。则第十五条,城建监察机构作为独立的执法主体.对以下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影响城市规划,尚能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并可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至20,的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责令停止建设而继续建设的.强制拆除其继续建设部分 逾期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对违反临时规划许可证使用规定的,责令业主按规定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延长使用期限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 予以强制拆除 二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责令其限期纠正、或者责令其停止建设、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建设工程总造价0,5。至1 的罚款、对违反施工现场防尘围蔽设置规定及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排放规定的行为,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 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以及损害城市道路.桥涵.路灯及其附属设施的.责令改正并赔偿损失,拒不执行的,可并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并处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堆放物料以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或限期改正 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四.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四款、不按照规定倾倒垃圾。粪便。废水的.处以5元至200元罚款,交通工具在市内运行造成泄漏 遗撒的.责令立即改正 并按每平方米处以50元罚款、在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和随意张贴宣传品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或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 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五。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款 对未经批准侵占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恢复绿地原状、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对损害城市公共绿地 树木花草以及其它园林绿化设施的.责令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六。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责令限期赔偿,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城建监察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城建监察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七条,依照本办法实施处罚所得的罚没收入.按照.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