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伊政发.200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林业局 厂,公司 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全市消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灾害 保障公共安全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 和谐伊春 的要求、坚持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 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全力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 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发展、保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市和农村抗御火灾能力同步提高、坚持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并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基本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火灾隐患大幅度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全面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四 切实加强领导 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地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增加财政投入 认真组织实施、要以贯彻,意见.为重点 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评体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上级人民政府要与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育 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 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六,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商场.宾馆,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加油站等5个重点行业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三,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七,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应本着.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的原则、加强城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调整完善安全布局。2007年年底前 铁力市,嘉荫县完成,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制定,完成县,市,城关镇和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消防规划鉴定、审批和实施进程.八,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十一五 期间.全市要在中心区新建1处消防站。迁移2处消防站站址、改造5处消防站,增建50处消防上水鹤,更新74辆消防车,其中、铁力市改造消防站 增建5处消防上水鹤,更新2辆消防车。嘉荫县增建1处消防上水鹤。更新3辆消防车 乌伊岭区更新2辆消防车、汤旺河区增建3处消防上水鹤,更新2辆消防车 新青区改造消防站 增建1处消防上水鹤,更新4辆消防车 红星区更新3辆消防车。五营区改造消防站.更新5辆消防车,上甘岭区增建2处消防上水鹤、更新3辆消防车.友好区增建6处消防上水鹤。更新4辆消防车 翠峦区改造消防站.增建3处消防上水鹤.更新4辆消防车 乌马河区迁移消防站站址、增建2处消防上水鹤,更新3辆消防车 伊春区增建7处消防上水鹤 更新7辆消防车,美溪区迁移消防站站址.增建6处消防上水鹤。更新5辆消防车。西林区增建2处消防上水鹤。更新3辆消防车。金山屯区增建1处消防上水鹤,更新3辆消防车 南岔区增建7处消防上水鹤.更新7辆消防车。带岭区增建3处消防上水鹤 更新3辆消防车。朗乡林业局改造消防站,更新3辆消防车,桃山林业局更新3辆消防车、铁力林业局更新1辆消防车.双丰林业局增建1处消防上水鹤,更新4辆消防车.九,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各地人民政府和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在巩固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同时 积极组建民办消防队、大力支持和发展单位.社区,农村、林场、所、义务消防队或义务消防组织,推动乡镇.行政村落实,一乡一车一专。兼 职站。一村一泵一义务消防队。的农村消防保卫力量建设、十.大力加强社区农村和林场,所.消防工作。要明确和落实街道办事处 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 社区居委会,社区保安队伍的消防职责和任务,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定期检查公共消防安全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林区建设中。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七。十 户联防,2007年年底前.参与.七,十、户联防。要达到总户数的80 以上,2010年年底前。力争达到100 在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林区建设规划时.要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措施,结合道路建设,电网改造 能源建设等工作。加强农村和林场,所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十一,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公安消防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 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地人民政府和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十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人民政府和林业局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公安消防等部门 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 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科技 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十三 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各地人民政府和林业局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有关行业 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 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四、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各地人民政府和林业局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 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四.整治重点环节。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十五 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地人民政府和林业局要发挥主导作用 每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2至3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优先安排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 改造 要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十六,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 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 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 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 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 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检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十七。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地人民政府、林业局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 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促整改,当地人民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下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上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并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上级人民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当地人民政府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整改措施 并认真落实,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十八。各地人民政府.林业局要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 考评范围。根据 伊春市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 和,伊春市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地人民政府和林业局每年要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对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火灾事故或1起以上特大火灾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未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投资额80,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十九.各地人民政府,林业局和公安消防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 监督检查的 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 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各地人民政府,林业局和公安消防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 失职 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 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二十、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明知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仍购买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二 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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