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 促进城市节约用水 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 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中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规划 建设,管理工作、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环保,水务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鼓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一,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 公寓。综合性服务楼 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企业,大专院校。三、规划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四,日排放水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 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第七条。对建设.使用中水设施项目的单位 市政府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 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中水实施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中水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第十条、在中水供水区域内中水水质符合相关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中水,一,城市绿化。冲厕 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三.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第十一条,中水供水出口处应当安装水质主要指标自动检测装置、随时监控出水水质 确保中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第十二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维护。检测、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第十三条 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十四条。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第十五条,凡使用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中水费用 中水水费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法制定,第十六条,对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 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