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促进城市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 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 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 供水,计量 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中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 环保,水务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 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其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一、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 综合性服务楼。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企业、大专院校.三,规划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四,日排放水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第七条、对建设 使用中水设施项目的单位。市政府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中水实施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建设 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后,中水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 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非饮用水 字样 第十条,在中水供水区域内中水水质符合相关用水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中水,一。城市绿化 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二、冷却用水 洗涤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三,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第十一条.中水供水出口处应当安装水质主要指标自动检测装置,随时监控出水水质、确保中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第十二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维护,检测、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第十三条。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 按量收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 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第十五条.凡使用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中水费用,中水水费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法制定、第十六条、对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