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 促进城市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 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中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环保,水务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 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 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其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一.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企业、大专院校、三。规划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四,日排放水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第七条。对建设、使用中水设施项目的单位,市政府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中水实施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后,中水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第十条。在中水供水区域内中水水质符合相关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中水。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 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 三 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第十一条。中水供水出口处应当安装水质主要指标自动检测装置 随时监控出水水质,确保中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第十二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 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维护、检测,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第十三条,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 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第十五条、凡使用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中水费用 中水水费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法制定.第十六条。对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