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 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促进城市节约用水 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中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城市中水设施规划。建设 管理工作,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环保.水务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 作为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 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 实行、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 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 一,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 饭店 公寓,综合性服务楼 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企业,大专院校,三.规划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四,日排放水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第七条.对建设 使用中水设施项目的单位.市政府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中水实施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中水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 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 非饮用水,字样、第十条、在中水供水区域内中水水质符合相关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使用中水。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三.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第十一条。中水供水出口处应当安装水质主要指标自动检测装置、随时监控出水水质,确保中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第十二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维护、检测 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第十三条.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十四条,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第十五条,凡使用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中水费用,中水水费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法制定 第十六条 对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 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