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 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 促进城市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 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 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 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中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 环保、水务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 合资 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 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 鼓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一,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企业、大专院校。三.规划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四、日排放水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 第七条,对建设 使用中水设施项目的单位 市政府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中水实施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后、中水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 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第十条、在中水供水区域内中水水质符合相关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使用中水 一.城市绿化 冲厕 道路清扫,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二 冷却用水,洗涤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 三.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第十一条。中水供水出口处应当安装水质主要指标自动检测装置 随时监控出水水质.确保中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第十二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维护。检测,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 第十三条.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十四条,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第十五条,凡使用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中水费用,中水水费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法制定.第十六条 对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