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援队护理工作指南 DB37/T 4215-2020
  • 山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规范 DB37/T 4257-2020
  • 济宁市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 DB3708/T 3-2020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2部分:森林碳汇监测方法 DB37/T 4203.2-2020
  • 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窗口评价规范 DB37/T 4235-2020
  • 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10-2020
  •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区域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规范 DB37/T 4308-2021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6部分:医疗保险信息 DB37/T 4221.6-2020
  • 山东省新增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经办规范 DB37/T 4236-2020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未设置相关设施,采取防尘措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关闭、限期清运、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拒不关闭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逾期不清运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代履行 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第四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