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照 明8。3.1,疾控中心建筑内各主要功能用房、一般照明的工作面照度标准值、统一眩光值,显色指数应符合表8、3 1的规定。表8。3。1,疾控中心一般照明照度值。注.特殊实验室相关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8.3、2 疾控中心建筑内主要房间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8,3,3,工作照明采用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合成照明时,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面总照度值的1。3.8,3,4、通道或非工作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 3,8。3 5 具有洁净等级要求及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要求的实验室应选用洁净密封型灯具,其他实验室灯具的选择应符合相关实验室环境条件的要求、8 3.6,除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外、照明设计应选择高效照明光源、高效灯具及其节能附件.8.3、7.紫外线消毒灯具的控制开关应设置在消毒区域之外 并带状态指示.且工作照明与紫外线消毒灯具不得同时开启,紫外线消毒灯具的开关形式或颜色应与普通照明开关相区别、且不得贴邻布置,8。3 8。有严格正负压要求,或具有生物安全 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实验室的进出口处应设置实验工作状态标志灯,其室内照明开关不宜设在实验房间内,且宜采用带状态指示的大面板式开关.8。3,9、照明控制的分组应利于节能。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 不同区域,不同使用目的,不同功能,不同使用时间,不同自然采光状况的照明.应能分别控制、2。工作区与通道区划分明确的大空间照明,应采用分区控制方式,3.具备自然采光条件的房间或场所装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平行窗户灯列分组控制.有条件时、可采用照度自动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