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关于加强供热管理的指导意见,伊政发,2008。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供热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我市城镇居民冬季生存的基本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为了保障广大群众得到安全供热、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现就加强供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高度重视供热采暖工作.城镇供热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各林业局 县,市,区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全市各县。市,区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三部委,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热煤价格上涨保证全省城市供热的意见.精神、把冬季供热采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组织各方、将保证居民安全越冬,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战略决策。二 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冬季供热采暖 对于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加问题 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政府财政。煤炭企业 供热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措施予以适当缓解,一 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对于供热价格.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以及煤炭价格上涨等情况、按照国家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及定价分工管理权限的规定程序 适当调整供热价格,鉴于今年供热工作已经启动,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取暖费已经缴纳完毕,市政府决定市中心区本供热期的供热价格不做调整,待本供热期结束,下一个供热期前统一进行调整 调价幅度要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 各地在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和测算、需要听证的 按照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二 筹集资金、保障供热安全。各地要不等不靠 积极研究制定本地区财政供热专项补贴政策.在保证现有供热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建立供热保证基金 帮助供热企业解决购煤资金、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供热应急煤炭,用于突发性弃烧.弃管 弃供的应急供热,三.积极争取,协调有关部门对供热企业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保证供热企业正常运营 国家为保障.三北,地区居民供热采暖、要求财政和税务部门给予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抓住这个机遇 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对上争取,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供热企业负担 保障供热企业正常运营、三,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照顾,为避免因供热价格调整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地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制定补贴或调价方案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照顾 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已经出台的对低收入家庭的采暖照顾政策 要继续完善并抓好落实,未出台的要连同调价方案同步出台 四 建立供热预警机制,制定供热应急预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在组织领导、措施保障、热煤储备等方面都要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要加强对供热企业。特别是私营性质的小供热企业的设施 储煤.资金,安全等情况的调查摸底、认真排查.建立供热情况动态监测 防止供热弃烧,弃管.弃供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早预防。避免出现大面积停热事故 一旦发生弃烧。弃管 弃供和重大安全事故 要立即启动供热应急预案。采取临时接管措施。保证供热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供热管理办公室,五 夯实基础、进一步发展城市供热事业,一.整合供热资源,大力发展集中供热。热源。管网和室内供热设施的建设是供热工作的长期任务,也是做好供热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要把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热电联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民生的大事抓好、1,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发展集中供热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是节能减排的要求 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集中供热主要是抓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局要通过自筹和招商引资对现有小锅炉房进行改造、通过引进热电联产企业采取兼并。购买.入股的方式消化小供热企业。取缔区域内的小锅炉,大烟囱。市中心城区热源工程结束后,要取缔分散小锅炉房 研究整合现有供热资源,2 充分发挥供热专项规划的作用.各县,市 区政府,各林业局要组织好本地区供热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合理的供热专项规划。优化热源,合理设置热网,推动我市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编制规划要科学合理,规划执行要严格、防止随意性 3,加快热网改造步伐.提高供热质量。以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正在组织实施的 北方地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规划 为契机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加快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建设 提高供热设施的安全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安全供热,4 大力推广新技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供热形式,除采取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传统供热方式外。可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方式供热.如水源热泵技术。太阳能供热技术等、二 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完成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实行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各县。市,区局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一是新建建筑要按照建筑节能率50 的要求设计,施工和验收 不得出现新的欠账、二是对既有建筑按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执行,要做好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其内容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及楼梯间等。改造后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应达到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要做好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 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 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 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要做好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我市在、十一五,期间要完成3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改造项目要达到国家的要求.三是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要率先完成热计量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四是完成供热补贴 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在充分考虑职工群众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在保证社会稳定。分配公平的前提下 推进完善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三,加大对供热企业的监管。指导、进一步强化供热企业的经营管理,各级政府和供热主管部门要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对供热企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作用、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行业服务规范 的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规范服务行为.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供热期间、供热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室温检测点、定期,定点检测用户室温、用户室温不达标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调节升温 对用户的报修请求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理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并立即组织检修、及时恢复供热。各供热主管部门要通过帮助供热企业整章建制、强化管理、推广先进技术,达到节约挖潜 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的目的。把单位耗煤降下来。达到或接近行业标准。要进一步加大供热企业的收费力度。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来促进热费收缴 供热企业的收费率要保证达到90,力争达到95 以上.以缓解供热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在当前热费收缴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各供热企业要靠科学的管理,热情的态度.耐心的工作 赢得广大用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六、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各地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正面宣传.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媒体.将当前供热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政府,企业采取的措施向社会明示,争取人民群众对供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