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垃圾管理第三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并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垃圾.防止垃圾污染环境 第三十九条 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管理,逐步推行分类投放 收集.运输和处置,分类投放和收集的标准.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倾倒生活垃圾.任何人不准从楼上抛撒垃圾 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应当及时拉运居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生活垃圾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垃圾处理场,厂,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处置 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第四十三条 单位和个体业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单位和个体业户负责收集.拉运或者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拉运、第四十四条、单位和个人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 应当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及时自行清运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 及时清除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垃圾 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由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运输和处理。第四十七条.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固体废弃物 应当按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四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粪便收集和处置的统一管理 粪便的处理,应当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化粪池.储粪池的粪便外溢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清除 疏通,再分清责任,由责任者承担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