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管理 规范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并决定开展市区土地市场集中治理整顿、为了保证.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贯彻实施,推动市区土地市场集中治理整顿顺利开展,结合市区土地管理的实际.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 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征收、统一组织供应.统一补偿标准 统一组织管理.二 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依法对市区土地实行统一组织征收、统一标准补偿。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忻府区政府负责承办。征地补偿要严格执行,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标准 由市,区国土部门负责清算.财政部门统一拨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私订补偿协议。私自给予补偿 任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收受土地补偿费用,非法出售出租集体土地。三。市人民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供应必须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统一储备 统一组织供应、要不断加大公开拍卖土地的力度,今后新征土地用于金融,房地产和娱乐服务等经营性项目 都要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特殊情况需要招标.挂牌出让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改变用途要按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时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 企业改制应当显化土地资产、明晰土地产权、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不得以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改制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 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四 要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监管,坚决制止和查处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对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擅自出售.出租或者以土地承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名义转让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各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坚决依法打击借重点工程征地之机突击抢占土地。向政府索要高额补偿 严重干扰重点工程顺利进行的不法行为、对于强修强建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决不让违法者占到便宜、五。要加大办案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要本着 既查事,也查人,的原则、依法从快办理。一查到底、对违法案件。该拆除的拆除 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党政纪责任.是企业法人的,取消在本市的用地申请或开发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其他人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特别是对那些拒不配合执法。甚至暴力抗拒执法的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要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受到依法处置,六、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组,成立了应急指挥部和专门的应急队伍。要加强执法巡查.对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把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把其关 要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的规定,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得登记,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国家规定者、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201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