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并决定开展市区土地市场集中治理整顿、为了保证 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 暂行.贯彻实施,推动市区土地市场集中治理整顿顺利开展、结合市区土地管理的实际。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 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征收、统一组织供应,统一补偿标准 统一组织管理,二.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依法对市区土地实行统一组织征收。统一标准补偿,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忻府区政府负责承办。征地补偿要严格执行、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标准、由市、区国土部门负责清算 财政部门统一拨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私订补偿协议.私自给予补偿 任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收受土地补偿费用.非法出售出租集体土地,三.市人民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供应必须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统一储备。统一组织供应。要不断加大公开拍卖土地的力度,今后新征土地用于金融,房地产和娱乐服务等经营性项目,都要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特殊情况需要招标,挂牌出让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改变用途要按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时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企业改制应当显化土地资产、明晰土地产权 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得以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改制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四 要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监管.坚决制止和查处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对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擅自出售,出租或者以土地承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名义转让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各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坚决依法打击借重点工程征地之机突击抢占土地、向政府索要高额补偿.严重干扰重点工程顺利进行的不法行为。对于强修强建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决不让违法者占到便宜、五、要加大办案和责任追究力度 对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要本着。既查事.也查人 的原则,依法从快办理、一查到底,对违法案件,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 该罚款的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党政纪责任 是企业法人的、取消在本市的用地申请或开发资格 列入诚信黑名单 其他人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特别是对那些拒不配合执法,甚至暴力抗拒执法的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要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受到依法处置 六 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组,成立了应急指挥部和专门的应急队伍、要加强执法巡查,对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把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把其关,要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 号。的规定、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得登记,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国家规定者.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 追究责任,特此通告201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