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沙石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沙石市场的管理。规范沙石经营行为.促进沙石资源的合理开发 利用和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沙石。是指河沙,土沙 卵石.山石等及其加工产品,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沙石开采、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沙石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负责沙石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沙石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沙石管理工作。第五条、开采沙石.应当向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后,方可开采。开采地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还应当向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准采证.涉及航道、港区水域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第六条.经营沙石.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后、方可开业。第七条 经营沙石,应当亮证经营、持证采购.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地点.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第八条。销售沙石.应当开具市国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沙石销售发票、购买沙石。应当索取沙石销售发票、第九条。沙石质量,计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开采,经营沙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准采证擅自采沙石的。由地质矿产。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一 无营业执照经营的、二、擅自改变经营地点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三,伪造 涂改 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的.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销售沙石不开具沙石销售发票或者购买沙石不索取沙石销售发票的。由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补交偷漏的税,费、并依法予以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应当由交通,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处罚的 由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五条,拒绝.阻碍沙石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