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沙石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沙石市场的管理.规范沙石经营行为.促进沙石资源的合理开发 利用和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沙石,是指河沙,土沙。卵石。山石等及其加工产品。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沙石开采,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沙石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地质矿产管理部门负责沙石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沙石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沙石管理工作 第五条。开采沙石,应当向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后。方可开采,开采地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还应当向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准采证,涉及航道。港区水域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第六条、经营沙石 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后,方可开业。第七条,经营沙石、应当亮证经营。持证采购,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地点,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 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第八条 销售沙石 应当开具市国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沙石销售发票。购买沙石,应当索取沙石销售发票、第九条,沙石质量、计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开采.经营沙石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准采证擅自采沙石的,由地质矿产、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一 无营业执照经营的,二、擅自改变经营地点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三。伪造。涂改,出租 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的,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销售沙石不开具沙石销售发票或者购买沙石不索取沙石销售发票的.由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补交偷漏的税.费,并依法予以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应当由交通,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处罚的 由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五条、拒绝,阻碍沙石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