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一 申报条件 一 申报项目为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二、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且经评估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及以上 三。申报项目应以一个供热热源,一个换热站或是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经改造后节能效果显著、四。实施节能改造后。改造的部分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五.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 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内容、应优先考虑三项改造同步实施的改造项目、六.优先支持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改造的项目、二、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具体到单位工程。报所在地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经初审合格后报市级建设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二,市级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汇总填写、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明细表,上报省建设厅科教处。三,省财政厅、建设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支持条件的 列入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备选项目 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计划.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对拟改造项目进行节能诊断。能耗评估并编制改造方案,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建科,2008。126号,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 2010,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甘肃省既有建筑集中供热住宅采暖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指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