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一 申报项目为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 二 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且经评估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及以上 三.申报项目应以一个供热热源,一个换热站或是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经改造后节能效果显著、四。实施节能改造后.改造的部分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五,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内容,应优先考虑三项改造同步实施的改造项目,六,优先支持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改造的项目.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具体到单位工程,报所在地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经初审合格后报市级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二.市级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汇总填写。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明细表 上报省建设厅科教处。三。省财政厅,建设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支持条件的,列入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备选项目。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计划、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对拟改造项目进行节能诊断。能耗评估并编制改造方案 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建科。2008,126号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JGJ173、2009。甘肃省既有建筑集中供热住宅采暖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指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