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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罚 则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 三 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不在规定位置安装电子标签.造成收费站口车辆堵塞,影响通行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年费电子标签的,责令补缴年费、收回年费电子标签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 由其负责实施.属市市政主管部门管理的 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第四十一条。主管部门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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