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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罚 则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不在规定位置安装电子标签、造成收费站口车辆堵塞,影响通行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二,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年费电子标签的.责令补缴年费、收回年费电子标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由其负责实施、属市市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第四十一条,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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