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擅离职守、发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 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项目负责人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予以警告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五。项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第三十五条。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