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部关于修改。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05.12.发布部门,甘肃省建设厅.各地,州。市,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规划局 房管处,园林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 中央在甘和省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装饰装修。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经省建设厅2001年5月11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以甘建建、2000,323号下发的,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修改如下、一,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一款第2项、第6项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3项计分方法取消,设计业绩分值不变,其评定内容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 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同类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2,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4 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二,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五款中的企业业绩和信誉1、5项评标方法取消。该款分值不变,内容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与招标工程同类工程的,2,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工程质量奖项,如鲁班奖.飞天奖 优质工程奖、4、近年来受到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检查,新技术推广示范等表彰.奖励者 5,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三.第八章第三十六条第二.三款取消,两款分值合并。具体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 投标人近年来监理过与招标工程同规模或相类似工程 2 投标人近年来监理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工程质量奖项.4 近年来受到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检查 新技术推广示范等表彰,奖励者。5,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以上修改内容请各地 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结合甘建建.2000,323号文一并执行。二OO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