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部关于修改,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05,12,发布部门、甘肃省建设厅,各地。州、市,建委 建设处,计委、计划处、规划局,房管处、园林局 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中央在甘和省属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经省建设厅2001年5月11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将以甘建建.2000,323号下发的.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修改如下,一 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一款第2项,第6项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3项计分方法取消。设计业绩分值不变、其评定内容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 1,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同类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2、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4,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二.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五款中的企业业绩和信誉1,5项评标方法取消,该款分值不变.内容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与招标工程同类工程的。2。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工程质量奖项。如鲁班奖、飞天奖、优质工程奖、4 近年来受到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检查 新技术推广示范等表彰、奖励者,5.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三.第八章第三十六条第二 三款取消.两款分值合并,具体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投标人近年来监理过与招标工程同规模或相类似工程。2,投标人近年来监理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 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工程质量奖项、4.近年来受到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检查.新技术推广示范等表彰、奖励者、5、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以上修改内容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结合甘建建。2000、323号文一并执行、二OO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