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部关于修改.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 05,12 发布部门、甘肃省建设厅。各地,州 市、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规划局,房管处 园林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中央在甘和省属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经省建设厅2001年5月11日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以甘建建,2000,323号下发的,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修改如下。一 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一款第2项,第6项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3项计分方法取消、设计业绩分值不变,其评定内容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 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同类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 2。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 4,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二,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五款中的企业业绩和信誉1 5项评标方法取消 该款分值不变、内容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与招标工程同类工程的 2、投标人近年来承担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工程质量奖项、如鲁班奖 飞天奖,优质工程奖。4、近年来受到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检查。新技术推广示范等表彰、奖励者、5,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三、第八章第三十六条第二,三款取消,两款分值合并、具体调整为由招标人或评标机构综合考虑如下因素计分,1,投标人近年来监理过与招标工程同规模或相类似工程,2,投标人近年来监理过相同地质条件和同类气候特征的工程 3,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工程质量奖项,4.近年来受到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检查。新技术推广示范等表彰 奖励者,5。其他足以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因素.以上修改内容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结合甘建建,2000,323号文一并执行 二OO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