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沧安监 2012,113号关于印发 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 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2012.44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12,155号.精神.为有效遏制全市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一。二、年。九.月.四,日。为贯彻执行 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好转.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平安沧州。和谐沧州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安监.住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全面查处并有效打击建筑施工企业各种非法违法 违规违章行为,督促整改。排除隐患,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增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 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谢,勇,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组长 许。强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成,员,付敏昌。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洪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长。伏立超。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四.检查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检查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日,二。检查范围、各县、市。区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施工工地现场。三。检查主要内容、按照、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界定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标准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1、非法行为。1、建设单位无证 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建筑施工的。2.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3、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 4,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的 6。非法用工的.7,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 违法行为.1 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 4,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3.违规违章行为、1、施工单位不按照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2,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3,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4 施工单位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 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5,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6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 整改不到位的、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应急预案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9,新材料,新设计 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0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及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 规定 标准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安监局 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联合执法检查 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配合 分工协作,各县,市,区、安监局。住建局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联合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从思想上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发挥专业所长、相互取长补短、不推诿,不敷衍.多角度.全方位发现并消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三 严格执法、强化督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执法纪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经讨论后向责任主体单位下发行政执法文书,并跟踪落实整改及行政处罚 确保企业隐患完成整改,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市安监局,住建局有关科室要采取查阅案卷,现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县,市。区 联合执法行动的督导检查。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安监局 住建局要及时汇总统计检查企业家数。发现问题及隐患数量以及拟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等执法检查情况、认真总结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深入剖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9月25日前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市安监局和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