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沧安监 2012 113号关于印发。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2012。44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12。155号,精神.为有效遏制全市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一、二.年 九、月,四、日。为贯彻执行。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好转.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平安沧州,和谐沧州建设 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安监、住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齐抓共管 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全面查处并有效打击建筑施工企业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督促整改,排除隐患.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增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谢、勇,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强。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成,员,付敏昌、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洪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长、伏立超,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四、检查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检查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日。二 检查范围。各县 市、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施工工地现场,三 检查主要内容,按照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界定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标准,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1、非法行为。1 建设单位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建筑施工的.2。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3。建设单位规避招标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4 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 非法分包工程的。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的.6.非法用工的。7。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违法行为。1。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4,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3 违规违章行为。1,施工单位不按照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2、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3,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 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 4.施工单位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5。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 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应急预案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9.新材料、新设计 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及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 规定,标准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 区,安监局。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各县.市,区.安监局 住建局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 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联合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从思想上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发挥专业所长,相互取长补短。不推诿,不敷衍、多角度.全方位发现并消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三。严格执法.强化督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执法纪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经讨论后向责任主体单位下发行政执法文书 并跟踪落实整改及行政处罚.确保企业隐患完成整改,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市安监局,住建局有关科室要采取查阅案卷、现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县.市。区,联合执法行动的督导检查、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四 认真总结.按时上报。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各县 市 区.安监局,住建局要及时汇总统计检查企业家数.发现问题及隐患数量以及拟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等执法检查情况 认真总结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深入剖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9月25日前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市安监局和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