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沧安监、2012。113号关于印发、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 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2012 44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12。155号 精神 为有效遏制全市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一.二,年,九,月,四。日。为贯彻执行,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好转,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平安沧州,和谐沧州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 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安监、住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促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全面查处并有效打击建筑施工企业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整改,排除隐患.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谢,勇,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组长 许 强.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成.员 付敏昌、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洪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长 伏立超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四、检查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检查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日.二 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施工工地现场、三。检查主要内容,按照、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界定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标准、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1、非法行为。1 建设单位无证 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建筑施工的.2 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3,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4 施工单位弄虚作假 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的,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的 6,非法用工的 7、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违法行为。1.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 4 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3、违规违章行为、1、施工单位不按照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的 2,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3、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 4 施工单位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5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应急救援队伍 装备不健全 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应急预案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9,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及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规定.标准的行为。五 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安监局.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 积极配合,分工协作 各县、市 区,安监局。住建局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联合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以大局为重 从思想上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发挥专业所长,相互取长补短。不推诿,不敷衍、多角度 全方位发现并消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三,严格执法,强化督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执法纪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经讨论后向责任主体单位下发行政执法文书,并跟踪落实整改及行政处罚.确保企业隐患完成整改、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市安监局 住建局有关科室要采取查阅案卷,现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县,市.区 联合执法行动的督导检查 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四,认真总结 按时上报 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 各县。市。区,安监局,住建局要及时汇总统计检查企业家数,发现问题及隐患数量以及拟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等执法检查情况.认真总结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深入剖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9月25日前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市安监局和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