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沧安监。2012,113号关于印发、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的通知各县,市 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2012 44号 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12。155号。精神.为有效遏制全市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一。二、年,九.月 四.日,为贯彻执行 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要求 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好转。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平安沧州.和谐沧州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良好 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安监。住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全面查处并有效打击建筑施工企业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整改,排除隐患,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 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 谢。勇,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组长 许,强,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成。员、付敏昌。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洪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长、伏立超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四。检查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检查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日。二、检查范围,各县.市 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施工工地现场、三.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界定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标准,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以下非法违法 违规违章行为.1,非法行为 1,建设单位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建筑施工的 2 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 3 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4 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的,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的。6。非法用工的 7、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违法行为 1 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 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4、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5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3。违规违章行为.1、施工单位不按照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的.2 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3,施工单位不执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4。施工单位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5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 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 使用培训不够、应急预案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9,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及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规定,标准的行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各县,市、区 安监局,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积极配合 分工协作 各县.市.区 安监局。住建局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联合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从思想上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发挥专业所长、相互取长补短.不推诿、不敷衍,多角度.全方位发现并消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三 严格执法 强化督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执法纪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经讨论后向责任主体单位下发行政执法文书。并跟踪落实整改及行政处罚、确保企业隐患完成整改,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市安监局 住建局有关科室要采取查阅案卷,现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县 市 区、联合执法行动的督导检查、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四、认真总结 按时上报,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 各县。市、区.安监局。住建局要及时汇总统计检查企业家数,发现问题及隐患数量以及拟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等执法检查情况、认真总结执法行动工作经验 深入剖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9月25日前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市安监局和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