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沧安监 2012 113号关于印发。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 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 2012、44号 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12,155号。精神。为有效遏制全市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一.二、年,九,月 四。日、为贯彻执行、沧州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好转 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平安沧州,和谐沧州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安监 住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促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全面查处并有效打击建筑施工企业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整改、排除隐患,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谢 勇。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组长、许.强。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成,员 付敏昌 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洪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长.伏立超、沧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四,检查时间。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检查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日,二。检查范围、各县、市。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施工工地现场,三。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界定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标准,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1、非法行为。1,建设单位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建筑施工的 2。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 安全监督等手续的、3 建设单位规避招标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4、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的,6。非法用工的.7,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违法行为,1。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4,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3,违规违章行为,1、施工单位不按照强制性标准施工 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2 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3。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4 施工单位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5,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6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7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 使用培训不够,应急预案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9 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及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规定 标准的行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各县 市.区 安监局 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周密安排 狠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二 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各县,市、区、安监局、住建局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联合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从思想上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发挥专业所长,相互取长补短。不推诿 不敷衍 多角度.全方位发现并消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三,严格执法、强化督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执法纪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经讨论后向责任主体单位下发行政执法文书、并跟踪落实整改及行政处罚.确保企业隐患完成整改。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市安监局.住建局有关科室要采取查阅案卷,现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县 市 区.联合执法行动的督导检查、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 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各县,市 区,安监局、住建局要及时汇总统计检查企业家数、发现问题及隐患数量以及拟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等执法检查情况.认真总结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深入剖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9月25日前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市安监局和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