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地名录编纂规范 DB64/T 1675-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硫酸根离子测定 阳离子交换树脂法 DB64/T 1733-2020
  • 宁夏脉冲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DB64/T 836-2013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企业原燃材料及成品损失核查方法 DB64/T 1659-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 DB64/T 1746-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能耗限额贯标评价监督考核体系 DB64/T 1662-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煤化工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程 DB64/T 1690-2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一法人企业不同地区水泥规模能耗核查方法 DB64/T 1657-20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制钢筋混凝土加筋塑膜电缆管道应用技术规程 DB64/T 1588-2019
  • 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 2013年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十条,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 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的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报县,市 人民政府批准,市辖三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德胜,望远工业园区.河东机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贺兰山、黄河旅游带,银西生态防护林。西夏王陵保护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外一公里范围内等重点区域内的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特色小城镇的规划,在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经县.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五年为规划期限、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 市.人民政府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二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县.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三条.乡。镇 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按下列规定批准 一。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由乡,镇。人民政府报本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市辖区内的、经市辖区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三。经济技术开发区.德胜,望远工业园区、河东机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贺兰山,黄河旅游带 银西生态防护林。西夏王陵保护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外一公里范围内等重点区域内的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辖区镇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经市辖区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市 行政区域内的镇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本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前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审批、镇,村庄规划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对其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一 因总体规划修改 用地布局和功能发生变化的、二.因实施国家。自治区、市级重点工程需要修改的,三,经评估。论证确需修改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应当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涉及总体规划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方案,按照制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城乡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