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十三条,城市绿地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一 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化带,防护绿地由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二、单位附属绿地和自建的公园由本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绿地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四.城市苗圃,花圃由经营单位负责、城市绿地应加强养护管理,保持花草树木繁茂和绿化设施完好、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绿地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因特殊需要占用城市绿地进行临时建设的,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除临时建设以外,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应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绿地补偿费.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由占用者负责恢复绿地原貌。第十五条,城市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一。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全民义务植树栽植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二。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栽植的树木归本单位所有,三。居住区内栽植的树木归产权单位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所有,四,居民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庭院内栽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或移植树木 因工程建设确需砍伐或移植的,不论其所有权归属,须按下列规定批准 一。一处一次性砍伐或移植树木10株以下的.经所在区、县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一处一次性砍伐或移植树木11株以上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超过100株的.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七条,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交纳树木砍伐补偿费、并按伐一补三的比例,由砍伐树木的单位或个人按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树种.树龄和地点补植树木,保活三年 第十八条.稀有珍贵树木应建立档案.严格保护.不得砍伐.确需移植的,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电力。电信等部门为维护管线安全需修剪树木的、应经所在区.县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第二十条 城市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方可砍伐或更新 一、发生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或自然枯死的、二、严重倾斜.妨碍交通或危及人身 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安全的,三。树龄已达到更新期的,四,需要更换优良树种的。第二十一条.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践踏草坪.采摘花草、穿行绿篱 二.攀树,折枝,剥树皮.在树木上刻画。钉挂物品,拴系牲畜、三、倚树搭棚建房.在绿地内排放废弃物,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开荒种地。倾倒有害污水,四.在绿地内放牧 捕猎.埋坟 用火。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毁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第二十三条.绿地补偿费和树木砍伐补偿费应用于绿化建设.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公园内不得擅自设置临时商业服务设施和摊点,确需设置的,由管理单位提出方案,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方案批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