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各盟市住建局、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不断推进我区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国家批准的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对自治区部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条例 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公共机构应当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将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达到节能目的,做好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是为建设全区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奠定结实基础,通过对建筑能源使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利用等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综合监测.诊断和评价.挖掘节能潜力,提出相应的节能改造措施和建议,为我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科学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此次能源审计工作、二.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批准的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今年我区要完成500栋楼宇的能耗审计 实现210栋楼宇的在线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招标工作,确定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为中标单位,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将完成自治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总体建设。三,审计对象、根据各盟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及校园建筑能耗统计情况,确定对节能潜力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工作 具体建筑信息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实施步骤,本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组织招标,确定建筑能源审计单位,中标单位由技术人员组成自治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被审计单位不承担审计费用.具体实施步骤如下.一、组织召开建筑能源审计培训会。被确定进行建筑能源审计的单位必须派员参加培训,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能源审计工作小组与业主及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座谈.部署能源审计相关事宜。三 能源审计工作小组查阅业主单位有关能源管理文件,设计图纸和建筑用能设备运行记录等.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四,能源审计工作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包括建筑总体.设备机房调查及各用途房间随机抽检 五。现场数据采集.搜集用能设备运行数据,六,能源审计工作小组提交能源审计的初步结果、出具审计报告.五,有关要求,一.自治区各委。办 厅.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工作。二。各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列入能源审计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三,各盟市住建局、委 负责本地区列入能源审计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其他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四。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心,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建筑能源审计工作.要以能源审计为契机,全面分析本地区.本单位节能潜力。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不断推进我区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为确保能源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技术人员配合能源审计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附件1,以便能源审计工作小组与各单位约定审计时间及日程安排,内,蒙。古、自。治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