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坚持市场调节,部门监管,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同步推进 推动供热计量改革 促进建筑节能.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目标、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2013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 弥补现有供热缺口。二.自2013年起。开展15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每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3年底前 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15年底前.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加强规划管理,各设区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热源和调峰锅炉,提高供热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 热源规划要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大型区域调峰锅炉房为辅.清洁能源及再生能源为补充,开展老旧供热管网摸底调查 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编制河北省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责任分工.1,编制,2013,2015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及投资计划.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2月底前完成、2,制定.河北省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2013年3月底前完成,3,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5月底前完成。二,加快设施建设,超前谋划热电联产项目、加快热源建设和热网建设,落实热网建设资金,热网与热电联产项目要同步建设,同时交付,确保热源及时发挥作用、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 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 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责任分工 1。2013年上半年。建成投产任丘2。30万千瓦热电项目。开工建设廊坊热电2,35万千瓦、唐山西郊热电2。30万千瓦项目、确保核准邯郸东郊热电2、35万千瓦项目年内开工,确保年内核准渤海新区热电2,30万千瓦项目.同意涿州热电2、35万千瓦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石家庄燃气热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核准开工建设。加大项目跑办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谋划,争取更多项目早日具备上报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2。热网与热电联产项目同步建设,同时交付。开展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各区域热网要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有关设区市政府.供热企业负责,3.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三 理顺供热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对管网工程建设费偏低的可适当调整、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 责任分工、1、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2、有关城市制定供热价格及管网工程建设费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9月底前完成、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 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 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 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确保节能效果,责任分工.1,各设区市财政适当安排专项资金 利用3年时间对15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各设区市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各设区市政府负责、3,省、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五、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责任分工,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 既有建筑每年完成改造1000万平米以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3、到2013年底前,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15年底前.达到50,以上。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六.创新能源模式,推进背压机组居民供热试点、制定相关电价政策、解决背压机组运行期限短,赢利性差的问题.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在新建办公楼。医院.车站,宾馆.学校 商场等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 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分工、1。在石家庄市进行试点。推进现有热电联产企业扩建背压机组。出台相关电价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市政府,华电河北分公司,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负责 2013年底前完成。2.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6月底前完成.3、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七、提升供热服务.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供热企业对用户直接管理和收费的模式,解决托管引发的诸多矛盾.直管到户的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 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责任分工 1。具备移交条件的.将托管收费改为供热企业直接对用户管理和收费,石家庄。廊坊。保定等市政府负责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2。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各供热企业。省 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2013年5月底前完成,3 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设区市供热企业负责。八,推进供热立法,研究制定.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各设区市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责任分工,1.制定、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 省法制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2013年9月底前完成,2.各设区市制定供热管理规范性文件,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四。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 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 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二,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 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 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三、健全保障机制,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 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 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设区市每年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上一个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度的供热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