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坚持市场调节.部门监管、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同步推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工作目标 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 2013年为 供热保障攻坚年,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弥补现有供热缺口,二,自2013年起,开展15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三 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每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3年底前.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15年底前,达到50 以上.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加强规划管理 各设区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 合理布局热源和调峰锅炉.提高供热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热源规划要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大型区域调峰锅炉房为辅。清洁能源及再生能源为补充,开展老旧供热管网摸底调查,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 编制河北省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责任分工 1。编制,2013 2015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及投资计划,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2月底前完成。2 制定 河北省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2013年3月底前完成 3 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2013年5月底前完成,二、加快设施建设 超前谋划热电联产项目、加快热源建设和热网建设.落实热网建设资金,热网与热电联产项目要同步建设,同时交付.确保热源及时发挥作用、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责任分工,1,2013年上半年、建成投产任丘2.30万千瓦热电项目、开工建设廊坊热电2、35万千瓦、唐山西郊热电2.30万千瓦项目,确保核准邯郸东郊热电2 35万千瓦项目年内开工,确保年内核准渤海新区热电2、30万千瓦项目.同意涿州热电2。35万千瓦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石家庄燃气热电项目前期工作 力争年内核准开工建设、加大项目跑办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谋划、争取更多项目早日具备上报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设区市政府。项目建设单位负责、2,热网与热电联产项目同步建设、同时交付。开展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各区域热网要互联互通 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有关设区市政府、供热企业负责,3 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三。理顺供热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对管网工程建设费偏低的可适当调整,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责任分工,1 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2、有关城市制定供热价格及管网工程建设费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6月底前完成。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 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9月底前完成,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 确保节能效果,责任分工,1,各设区市财政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利用3年时间对15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各设区市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各设区市政府负责,3。省.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五.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 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责任分工。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既有建筑每年完成改造1000万平米以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 标识和监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3、到2013年底前 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15年底前 达到50.以上。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六。创新能源模式,推进背压机组居民供热试点.制定相关电价政策、解决背压机组运行期限短,赢利性差的问题。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鼓励在新建办公楼。医院,车站、宾馆 学校、商场等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 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责任分工、1 在石家庄市进行试点、推进现有热电联产企业扩建背压机组、出台相关电价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 石家庄市政府。华电河北分公司,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负责。2013年底前完成、2,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6月底前完成。3。推广燃气 热泵 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七.提升供热服务,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供热企业对用户直接管理和收费的模式,解决托管引发的诸多矛盾。直管到户的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 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责任分工 1,具备移交条件的 将托管收费改为供热企业直接对用户管理和收费,石家庄,廊坊,保定等市政府负责。2013年10月底前完成。2、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各供热企业,省。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2013年5月底前完成,3 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设区市供热企业负责.八,推进供热立法.研究制定.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各设区市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责任分工.1。制定,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 省法制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2013年9月底前完成 2,各设区市制定供热管理规范性文件,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严肃查处 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二 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三.健全保障机制、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 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设区市每年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上一个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度的供热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