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 全面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坚持市场调节,部门监管,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同步推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 2013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弥补现有供热缺口.二,自2013年起、开展15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每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3年底前,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 以上 到2015年底前。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加强规划管理.各设区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热源和调峰锅炉,提高供热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热源规划要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大型区域调峰锅炉房为辅。清洁能源及再生能源为补充。开展老旧供热管网摸底调查。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编制河北省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责任分工、1 编制 2013、2015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及投资计划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2月底前完成,2、制定,河北省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2013年3月底前完成、3。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2013年5月底前完成,二 加快设施建设,超前谋划热电联产项目.加快热源建设和热网建设 落实热网建设资金。热网与热电联产项目要同步建设,同时交付,确保热源及时发挥作用,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责任分工、1。2013年上半年。建成投产任丘2.30万千瓦热电项目。开工建设廊坊热电2,35万千瓦,唐山西郊热电2.30万千瓦项目.确保核准邯郸东郊热电2,35万千瓦项目年内开工、确保年内核准渤海新区热电2 30万千瓦项目,同意涿州热电2。35万千瓦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石家庄燃气热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核准开工建设。加大项目跑办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谋划。争取更多项目早日具备上报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设区市政府。项目建设单位负责,2.热网与热电联产项目同步建设、同时交付,开展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各区域热网要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有关设区市政府 供热企业负责,3,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三.理顺供热价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对管网工程建设费偏低的可适当调整,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责任分工,1.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2 有关城市制定供热价格及管网工程建设费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6月底前完成.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 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9月底前完成,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运行安全 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 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确保节能效果.责任分工,1 各设区市财政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利用3年时间对15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2.各设区市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 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3。省,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 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五.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 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责任分工,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既有建筑每年完成改造1000万平米以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3.到2013年底前 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 以上,到2015年底前.达到50.以上,各设区市政府负责,六 创新能源模式、推进背压机组居民供热试点,制定相关电价政策,解决背压机组运行期限短、赢利性差的问题。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在新建办公楼。医院。车站、宾馆,学校、商场等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 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分工.1.在石家庄市进行试点.推进现有热电联产企业扩建背压机组、出台相关电价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市政府.华电河北分公司、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负责、2013年底前完成 2、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2013年6月底前完成。3.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七。提升供热服务,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供热企业对用户直接管理和收费的模式,解决托管引发的诸多矛盾,直管到户的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 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责任分工,1、具备移交条件的、将托管收费改为供热企业直接对用户管理和收费,石家庄.廊坊,保定等市政府负责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2、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各供热企业,省 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 2013年5月底前完成,3,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设区市供热企业负责、八,推进供热立法.研究制定,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各设区市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责任分工、1.制定、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省法制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2013年9月底前完成.2、各设区市制定供热管理规范性文件、各设区市政府负责.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住房和城乡建设 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不履行责任的企业 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 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 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 二,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 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 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 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三.健全保障机制 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 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设区市每年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上一个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度的供热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