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山西省旅游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域统筹、产业融合。共建共享,创新示范的原则。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域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相关工作,第五条。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全域旅游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 产业发展。市场管理 旅游安全和形象推广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 交通运输 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协作、统筹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旅游宣传推广,产品开发 市场共建 品牌共育等合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县域旅游协作.加快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市旅游资源,设计开发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旅游线路。产品.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太行山水。晋城古堡.炎帝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确定本市旅游品牌形象。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旅游品牌形象推广机制、本市举办的重大外事、经贸.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应当使用本市旅游品牌形象,第八条,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与旅游网站.自媒体等各类新媒体的合作.开展全方位。多平台的旅游宣传营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综合利用法定节假日,地方性节假日。统筹制定旅游惠民鼓励措施、组织开展主题旅游推广活动,提升本地旅游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