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山西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域统筹,产业融合,共建共享,创新示范的原则、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域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及时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全域旅游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管理 旅游安全和形象推广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 农业农村 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协作,统筹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 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旅游宣传推广、产品开发。市场共建,品牌共育等合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县域旅游协作,加快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 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市旅游资源、设计开发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旅游线路.产品,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太行山水、晋城古堡.炎帝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确定本市旅游品牌形象.建立跨部门 跨行业的旅游品牌形象推广机制。本市举办的重大外事。经贸,文化 科技.体育等活动.应当使用本市旅游品牌形象 第八条。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与旅游网站,自媒体等各类新媒体的合作,开展全方位。多平台的旅游宣传营销、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可以综合利用法定节假日.地方性节假日、统筹制定旅游惠民鼓励措施、组织开展主题旅游推广活动、提升本地旅游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