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 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政府引导 社会参与。全域统筹。产业融合 共建共享.创新示范的原则。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实现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域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相关工作,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全域旅游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管理.旅游安全和形象推广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 交通运输.水务 农业农村 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协作,统筹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旅游宣传推广.产品开发 市场共建。品牌共育等合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县域旅游协作,加快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 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市旅游资源.设计开发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旅游线路 产品、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太行山水。晋城古堡,炎帝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 确定本市旅游品牌形象,建立跨部门 跨行业的旅游品牌形象推广机制、本市举办的重大外事,经贸,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 应当使用本市旅游品牌形象、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与旅游网站.自媒体等各类新媒体的合作。开展全方位。多平台的旅游宣传营销,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可以综合利用法定节假日.地方性节假日。统筹制定旅游惠民鼓励措施.组织开展主题旅游推广活动.提升本地旅游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