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 产业发展 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政府引导 社会参与,全域统筹。产业融合、共建共享 创新示范的原则.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实现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域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 县.市 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全域旅游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管理。旅游安全和形象推广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协作、统筹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旅游宣传推广 产品开发、市场共建,品牌共育等合作.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县域旅游协作。加快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市旅游资源、设计开发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旅游线路,产品,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太行山水 晋城古堡,炎帝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确定本市旅游品牌形象、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旅游品牌形象推广机制 本市举办的重大外事、经贸。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应当使用本市旅游品牌形象。第八条,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与旅游网站、自媒体等各类新媒体的合作。开展全方位 多平台的旅游宣传营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综合利用法定节假日.地方性节假日,统筹制定旅游惠民鼓励措施,组织开展主题旅游推广活动,提升本地旅游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