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一、故意收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的,二,擅自编制.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 三,未经批准进行广播或者发射通播性质的信号,超出业余无线电台使用属性之外的目的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未按照规定记录或者保留业余无线电台日志,以及其他未按照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 第四十九条,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条.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一条,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申请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等规定处理,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