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健全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提高定价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制定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原则上按照国家管网集团价格执行,第三条。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即通过核定准许成本 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核定管道运价率 第四条.核定管道运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一。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国一张网,的改革方向.科学制定管道运输价格.推动管网互联互通和高效集输,促进资源自由流动和上下游市场竞争。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严格开展成本监审。强化对经营管道运输业务的企业成本约束。健全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优化运输路径、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三。保障管网平稳运行,适应天然气管网不同发展阶段和改革进程的需要 保持有关定价参数相对稳定、并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动态调整.保障全国天然气管网平稳运行,第五条。国家管网集团应当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 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建立符合定价成本监审要求的单独账目和成本核算方法,形成年度成本报告 第六条,管道运输价格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为三年,本办法出台后首次核定价格.以近一年财务数据成本监审结论作为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