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水价制定和调整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 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 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第八条、供水企业准许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相关费用通过成本监审确定,第九条,准许收益按照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其中、一。有效资产为供水企业投入,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净值 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通过成本监审核定,二,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其中 权益资本收益率,按照监管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4个百分点核定 债务资本收益率 参考监管周期初始年前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资产负债率参照监管周期初始年前3年企业实际资产负债率平均值核定。首次核定价格的 以开展成本监审时的前一年度财务数据核定 第十条。税金,包括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依据国家现行相关税法规定核定、第十一条 核定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应当考虑本期生产能力利用情况、计算公式为。当实际供水量不低于设计供水量的65 时。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 准许收入,核定供水量、当实际供水量低于设计供水量的65,时.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准许收入 核定供水量,实际供水量,设计供水量、65,平均供水价格、准许收入均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供水价格由各地根据供水企业实际执行税率计算确定,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 取水量 自用水率 漏损率通过成本监审确定,第十二条、分用户类别供水价格,应当以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当地用水结构为基础,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地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 第十三条,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经测算需要调整供水价格的,应及时调整到位,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以分步调整到位.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价格等上下游联动机制的.监管周期年限可以适当延长.具体价格监管周期年限由定价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由于价格调整不到位导致供水企业难以达到准许收入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相应补偿,第十四条。鼓励各地激励供水企业提升供水服务质量。核定供水价格应当充分考虑供水服务质量因素。将水质达标.用水保障。投诉处理情况等作为确定供水企业合理收益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