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部门责任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乡村振兴责任主要包括,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 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三,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物质基础。健全辅之以利。辅之以义保障机制、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并组织实施配套政策 健全并推进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帮扶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 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让脱贫攻坚成果更加扎实.更可持续、五。落实行业或者领域内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提出和落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规范和健全制度措施.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六 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农垦.农业水价。集体林权。国有林场林区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农村改革扩面、提速 集成。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乡村振兴予以优先保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八,总结推介乡村振兴经验典型。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监测评价,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有关督查考核,示范创建.表彰奖励等工作.第六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七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