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实施管理第十四条,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并审核把关.经国家语委科研办核准后的任务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按照任务书开展工作 任务书内容确需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国家语委科研办核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创新团队攻关项目不允许变更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应保持稳定,个人攻关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单位工作的.经现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 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国家语委科研办审核、协商不一致的 国家语委科研办终止实施该项目。第十六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向国家语委科研办提出1次延期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因组织安排,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调离科研岗位的、以及其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 及时报国家语委科研办备案。终止项目并办理相关手续。国家语委科研办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第十八条.如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形的、在项目申请环节的 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项目已获得资助并实施的、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语委各类项目,第十九条,个人攻关项目和创新团队攻关项目的实施周期均为4年 国家语委每年提供经费支持 鼓励依托单位结合实际给予配套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参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依托单位负责经费使用的具体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资助 Leading.projects。in.key.research、fields of。language。funded。by,the,National,Language,Com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