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实施管理第十四条、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并审核把关、经国家语委科研办核准后的任务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按照任务书开展工作,任务书内容确需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国家语委科研办核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创新团队攻关项目不允许变更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应保持稳定。个人攻关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单位工作的、经现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 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国家语委科研办审核。协商不一致的.国家语委科研办终止实施该项目,第十六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向国家语委科研办提出1次延期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因组织安排、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调离科研岗位的。以及其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及时报国家语委科研办备案、终止项目并办理相关手续、国家语委科研办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第十八条,如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形的.在项目申请环节的,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项目已获得资助并实施的,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语委各类项目、第十九条.个人攻关项目和创新团队攻关项目的实施周期均为4年,国家语委每年提供经费支持。鼓励依托单位结合实际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参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依托单位负责经费使用的具体管理。第二十条 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资助,Leading.projects.in,key research。fields,of.language,funded.by.the.National,Language,Com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