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土地整备工作.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加强规划实施.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市发展和社区转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土地整备相关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其成员实际掌控用地为主要实施对象的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以下简称,利益统筹项目。利益统筹项目以街道为界限。大鹏新区以新区为界限,项目范围内至少有一块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成片的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规划建设用地.利益统筹项目应纳入全市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的利益统筹项目目录.并报市政府批准、纳入违法建筑空间管控专项行动的未完善征转地手续未建设空地通过土地整备实施的。可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利益统筹项目按照政府主导、社区主体 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范围内未完善征 转 地补偿手续用地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用地.通过规划,土地、资金.产权等统筹手段。完成整备范围内土地确权。一揽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政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相关权益人多方共赢 促进社区转型发展。第四条、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算大账。通过资金安排。土地确权,用地规划等手段,集约节约安排土地.保障城市建设与社区发展空间需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与相关权益人.算细账,通过货币。股权和实物安置等手段、确保权益人相关权益,实现整备范围内全面征转清拆.除留用土地外.其余土地全部移交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