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保障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 实施和管理,适用本规定、消防救援机构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地震工作机构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 实施和管理,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是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行为 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第三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做好调整共同行政行为的一般法与调整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者某一方面内容的单行法之间的衔接.确保法制的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第四条 制定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五条,制定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综合考虑行政职权的种类 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法律要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属必要.适当 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类别。性质 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当基本一致.第六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依法履行职责,简化流程,明确条件、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最大程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利.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