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是指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规定的畜禽,二,畜禽养殖废弃物 是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粪.尿。垫料.冲洗水和饲料残渣等 三,畜禽粪肥,是指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通过无害化处理。充分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堆肥,沼渣.沼液,肥水和商品有机肥.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