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乡村清洁管理职责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毁.盗窃 侵占 擅自拆除.迁移乡村清洁设施设备或者改变用途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村、居,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或者将建筑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百元的罚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