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海南省旅游实景演出服务规范 DB46/T 494-2019
  • 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 海口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6年
  • 海南省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 DB46/T 506.2-2020
  • 海南省旅游气象指数等级 DB46/T 468-2018
  • 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 22-2012
  • 海南省水质 甲基叔丁基醚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DB46/T 482-2019
  • 海口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 海南省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细则
  •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
陵水黎族自治县南门岭公园保护条例 2022年12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4月16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保护陵水黎族自治县南门岭公园.以下简称南门岭公园 的生态环境 地域景观和红色资源,提升公园的生态和综合功能。促进文明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南门岭公园是向公众免费开放 以休闲游憩,体育健身,人文纪念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城市公园.南门岭公园的保护区域为。东至城南路,南至南门岭大道 西至中心大道,北至勤丰街、占地面积为32,5686公顷,第三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南门岭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把南门岭公园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南门岭公园保护实际划定禁猎区 森林防火区.规定全年森林防火.设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布,第四条、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南门岭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由专门的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和养护工作,自治县发展和改革 财政、公安 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民政.水务,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南门岭公园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绿化养护 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 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应急管理.促进文明行为等各项制度,保持公园环境卫生整洁。维护公园正常秩序,第六条。南门岭公园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 性质和用途.第七条,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编制南门岭公园保护规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第八条。在南门岭公园内。新建 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不得改变公园的性质和功能.其选址、布局,高度,坐向,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公园的生态景观、红色资源相协调,注重时代精神和文化内涵。在南门岭公园内,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不得新建与公园的性质和功能无关的场所、第九条 南门岭公园内文物所有权和使用权属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刻划.涂污,损毁.侵占,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第十条。在南门岭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内.应当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纪念英雄烈士的环境和氛围,不得歪曲、丑化.亵渎 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不得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第十一条。鼓励各单位在南门岭公园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鼓励在南门岭公园烈士纪念碑开展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少年先锋队等仪式活动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南门岭公园。应当维护公序良俗和公共秩序、爱护环境景观和公共设施 配合公园管理机构管理,不得干扰、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劝阻,制止 举报南门岭公园内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通过市民服务热线。网上投诉平台对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投诉、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在南门岭公园举办体育.展览 宣传.纪念等公共活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举办的活动应当健康,文明 符合南门岭公园的性质和功能,在指定的范围和时间内进行,不得损害环境,景观和设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南门岭公园开展红色精神。环境.健康。科普.法治等多种主题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第十四条,在南门岭公园开展休闲游憩.体育健身.人文纪念等活动。不得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环境、有必要使用乐器.音响的。活动的组织者,乐器和音响的携带者或者有关个人应当控制音量 其音量在每天六时以后和二十二时以前 不得高于55分贝,每天六时以前和二十二时以后。不得高于45分贝.经批准举办的公益性活动除外.第十五条 在南门岭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饲养家畜家禽、二.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烤.野炊 焚烧 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使用明火照明等野外用火行为。三。擅自摆摊经营、兜售物品、杂耍卖艺等经营性活动,四 侵占。破坏健身设施。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饲养家畜家禽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擅自从事摆摊经营,兜售物品。杂耍卖艺等经营性活动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侵占,破坏健身设施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处实际损失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园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本条例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 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十九条,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