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倡导与规范第七条。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业主公约以及相关文明行为规范.弘扬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公民应当树立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旗,国徽、国歌的尊严,尊崇英烈、拥军优属.第九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治理.文明创建、生态环境保护。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 助残 优抚,赈灾,助学,医疗救助等公益活动,鼓励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等行为.第十条,鼓励采取合法 适当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科学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活动,第十一条。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 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保护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夹江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遵守 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二。保护嘉州古城,清溪古镇.箭板镇顺河古街等乐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郭沫若故居等文物古迹,三、保护和传承竹纸制作技艺、峨眉武术,沐川草龙和夹江年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四、挖掘。整理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开展文化展示,非遗传承,爱国教育和民俗活动.五。其他历史文化保护的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在生态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保护峨眉山 乐山大佛.黑竹沟,大风顶。绿心等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持动植物基因库的原始特性,二,保护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干流 支流以及湖泊.湿地原生态自然山水格局和原真性地域人文资源。遵守、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占用水域 滩涂.岸线.不违规倾倒排泄物、污染物和废弃物,三 保护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不非法捕捉,猎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 不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制品,四、不违法违规垂钓、捕捞水生生物,不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五,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保护和培育森林植被。保护珙桐,桫椤等珍稀野生植物、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防森林火灾 六。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控制化学洗涤剂、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环境污染,七,爱护绿地,公园 不攀折花草树木。不侵占或者损毁草坪,八,其他维护生态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在旅游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二、遵守景区旅游秩序。服从景区管理。三.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不在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上刻划,涂污,攀爬等 四、保护桢楠,峨眉冷杉等古树名木,不破坏景观环境,五、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 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 卫生,方便、热情.周到的旅游服务.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六、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七、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八 产生矛盾纠纷后。礼貌沟通.理性维权,九。其他维护旅游文明的行为规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 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厕所对旅游者免费开放。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公示游览线路。标示游览区域和非开放区域 设置安全警示等标识,第十四条 在公共场所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遵循公共礼仪,言行举止得体。礼貌待人。着装整洁 二,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文明如厕,不乱扔垃圾,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遵守医疗卫生防疫规定。三.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者使用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四,控制噪声污染。公共场所轻声接打电话,依照规定使用外放音响设施。设备.控制外放音量,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五,娱乐。健身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不以噪音或者其他方式影响他人,六.维护公共秩序.遵从公共场所.一米线,等文明标识的引导,等候服务有序排队。乘坐电梯先出后进,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七.爱护公共设施 合理使用和保护园林绿化,文化娱乐 道路照明.城乡绿道等设施。不在公共设施设备上乱涂乱画或者张贴小广告 八,不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九,集贸市场管理人应当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保持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十。设置门店牌匾应当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要求.遵循公序良俗.体现城市人文特色和业态特点.并与区域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十一.其他维护公共场所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五条 在交通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文明驾驶 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不随意鸣笛、在出入口和拥堵缓行路段等道路互相礼让 有序通行.通过积水路段防止积水溅起妨碍他人、二 文明停车,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按规定的朝向规范停放车辆。不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三 文明营运,营运车辆驾驶人不得实施甩客,欺客和拒载等行为 做到用语文明.服务规范.四,文明乘车.公共交通工具乘坐人不得实施滋扰其他乘客 占座等行为。遵从引导。自觉排队。先下后上 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乘客让座 五,文明骑行、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实施乱穿道路 违规载人载物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不加装遮阳伞.雨棚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装置、规范佩戴头盔.注意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六、文明行路、行人不实施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乱穿道路等行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嬉闹,不攀爬道路隔离设施.七.爱护共享交通工具。规范有序使用和停放 八,机动车驾乘人员不得向外抛掷物品、九,其他维护交通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在网络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侵犯他人名誉 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二,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抵制谩骂、侮辱 诽谤,恐吓等网络暴力行为,三、传播先进文化。抵制恐怖 暴力、迷信,色情,低俗等不良信息、四。不传播含有丑化民族形象。破坏国家统一和诋毁英模烈士的言论,图片等信息。五,抵制网络谣言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七,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 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八.其他维护网络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在校园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二,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不歧视 侮辱 体罚学生。三。尊师重教,互爱互助 杜绝校园欺凌.四.培育积极健康心态,避免过激行为、五。遵守学校教学秩序、维护学校校园安宁,注重礼仪行为规范、不滋事惹事,六.不在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烟 酒,彩票销售网点。七,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八。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在医疗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不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三。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不影响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四,尊重和理解医务人员,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扰乱医疗秩序。五 其他维护医疗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在社区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不违法违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不私搭乱建。不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物结构和外观 三.不占用共有楼梯间,楼道,巷道、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不侵占公共绿地 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四,不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五,不私拉乱接电源.不在楼梯间、公共门厅.安全出口泊车充电、六,控制室内活动噪音。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七 文明饲养宠物,采取控制宠物牵引绳等必要措施,避免伤害、惊扰他人 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八、不在城镇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占用公共区域种植蔬果.九 其他维护社区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条。在乡村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倡导勤劳致富,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节约的文明乡风,二 养成好习惯。保持房前屋后,村庄、沟渠。塘堰卫生整洁、有序堆放土石 农具。柴草等,三。讲究家庭和个人卫生、推进改厨,改灶.改水。改厕.规范处理生活垃圾 动物尸体和粪便、四,其他维护乡村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在促进绿色低碳的文明生活方式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节约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推广绿色新能源运用,二,倡导绿色出行 优先选择步行、骑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出行方式.三,倡导文明就餐,适量点餐、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四。倡导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五,做好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资源化利用、六,其他促进绿色低碳文明生活方式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在家庭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二,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扶持、不得遗弃,虐待。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三,成年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关心照料和看望问候父母.四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溺爱 不放任,不纵容.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 家庭教育义务、五.其他维护家庭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三条,在移风易俗方面 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崇尚科学 反对封建迷信,二,不得利用宗教.家族势力或者其他形式干涉婚姻自由 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三,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反对并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四 不在城镇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堂。摆设花圈 不在禁止区域焚烧.抛洒祭奠物品。五 其他移风易俗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