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倡导与规范第七条、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业主公约以及相关文明行为规范。弘扬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第八条,公民应当树立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旗、国徽.国歌的尊严,尊崇英烈,拥军优属、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治理 文明创建,生态环境保护、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 优抚 赈灾 助学。医疗救助等公益活动,鼓励无偿献血 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等行为,第十条,鼓励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科学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活动.第十一条、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保护峨眉山 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夹江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遵守、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维护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二。保护嘉州古城,清溪古镇,箭板镇顺河古街等乐山历史文化名城 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郭沫若故居等文物古迹,三,保护和传承竹纸制作技艺。峨眉武术。沐川草龙和夹江年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四、挖掘.整理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开展文化展示。非遗传承,爱国教育和民俗活动,五、其他历史文化保护的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在生态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保护峨眉山.乐山大佛,黑竹沟.大风顶、绿心等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持动植物基因库的原始特性。二.保护岷江,大渡河 青衣江干流.支流以及湖泊,湿地原生态自然山水格局和原真性地域人文资源,遵守。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占用水域.滩涂。岸线,不违规倾倒排泄物,污染物和废弃物。三 保护野生动物 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不非法捕捉。猎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制品 四.不违法违规垂钓。捕捞水生生物、不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五,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保护和培育森林植被,保护珙桐、桫椤等珍稀野生植物 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防森林火灾、六,不露天焚烧垃圾 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控制化学洗涤剂,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 防止环境污染 七,爱护绿地 公园,不攀折花草树木 不侵占或者损毁草坪 八、其他维护生态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在旅游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二,遵守景区旅游秩序。服从景区管理、三,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不在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上刻划.涂污。攀爬等、四。保护桢楠 峨眉冷杉等古树名木,不破坏景观环境.五.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热情、周到的旅游服务,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六.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 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 紧急措施。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 七。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八,产生矛盾纠纷后,礼貌沟通、理性维权.九 其他维护旅游文明的行为规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 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厕所对旅游者免费开放 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公示游览线路 标示游览区域和非开放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等标识、第十四条 在公共场所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遵循公共礼仪,言行举止得体、礼貌待人、着装整洁 二.讲究公共卫生,保持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文明如厕 不乱扔垃圾.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遵守医疗卫生防疫规定、三.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者使用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四 控制噪声污染。公共场所轻声接打电话、依照规定使用外放音响设施,设备,控制外放音量,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五,娱乐,健身时合理使用场地 设施.设备、不以噪音或者其他方式影响他人。六,维护公共秩序,遵从公共场所.一米线.等文明标识的引导,等候服务有序排队 乘坐电梯先出后进、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七 爱护公共设施,合理使用和保护园林绿化,文化娱乐、道路照明.城乡绿道等设施、不在公共设施设备上乱涂乱画或者张贴小广告、八 不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九,集贸市场管理人应当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十 设置门店牌匾应当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要求,遵循公序良俗,体现城市人文特色和业态特点.并与区域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十一、其他维护公共场所文明的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在交通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文明驾驶、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不随意鸣笛、在出入口和拥堵缓行路段等道路互相礼让 有序通行,通过积水路段防止积水溅起妨碍他人,二、文明停车、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按规定的朝向规范停放车辆 不占用无障碍停车位 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三。文明营运、营运车辆驾驶人不得实施甩客 欺客和拒载等行为、做到用语文明,服务规范.四、文明乘车。公共交通工具乘坐人不得实施滋扰其他乘客,占座等行为。遵从引导、自觉排队,先下后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乘客让座.五,文明骑行。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实施乱穿道路,违规载人载物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不加装遮阳伞。雨棚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装置.规范佩戴头盔,注意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 六、文明行路,行人不实施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乱穿道路等行为 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嬉闹 不攀爬道路隔离设施,七、爱护共享交通工具、规范有序使用和停放 八、机动车驾乘人员不得向外抛掷物品,九。其他维护交通文明的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在网络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侵犯他人名誉 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二.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抵制谩骂、侮辱,诽谤,恐吓等网络暴力行为、三,传播先进文化.抵制恐怖。暴力、迷信。色情,低俗等不良信息、四,不传播含有丑化民族形象,破坏国家统一和诋毁英模烈士的言论,图片等信息.五.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七。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八,其他维护网络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七条 在校园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二、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三,尊师重教。互爱互助。杜绝校园欺凌 四 培育积极健康心态,避免过激行为。五 遵守学校教学秩序。维护学校校园安宁 注重礼仪行为规范.不滋事惹事 六.不在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 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七,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八,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八条 在医疗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不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三、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不影响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 四。尊重和理解医务人员 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扰乱医疗秩序、五,其他维护医疗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九条 在社区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不违法违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不私搭乱建.不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物结构和外观 三 不占用共有楼梯间。楼道.巷道 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不侵占公共绿地。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四,不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五,不私拉乱接电源.不在楼梯间、公共门厅 安全出口泊车充电。六、控制室内活动噪音、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七,文明饲养宠物、采取控制宠物牵引绳等必要措施。避免伤害.惊扰他人 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八 不在城镇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占用公共区域种植蔬果,九,其他维护社区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条,在乡村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勤劳致富 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节约的文明乡风,二,养成好习惯 保持房前屋后,村庄,沟渠,塘堰卫生整洁,有序堆放土石。农具,柴草等,三,讲究家庭和个人卫生,推进改厨 改灶,改水。改厕,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动物尸体和粪便。四。其他维护乡村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在促进绿色低碳的文明生活方式方面 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节约水。电、气等能源资源 推广绿色新能源运用。二。倡导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出行方式、三,倡导文明就餐,适量点餐.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四,倡导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 五、做好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资源化利用 六 其他促进绿色低碳文明生活方式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在家庭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二,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扶持,不得遗弃、虐待。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三、成年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关心照料和看望问候父母、四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溺爱。不放任 不纵容,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家庭教育义务。五,其他维护家庭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三条,在移风易俗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二,不得利用宗教、家族势力或者其他形式干涉婚姻自由.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三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反对并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 四。不在城镇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摆设花圈 不在禁止区域焚烧,抛洒祭奠物品 五。其他移风易俗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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