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倡导与规范第七条.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业主公约以及相关文明行为规范.弘扬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第八条 公民应当树立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统一 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国旗,国徽。国歌的尊严,尊崇英烈,拥军优属、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治理.文明创建、生态环境保护、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 优抚,赈灾,助学.医疗救助等公益活动、鼓励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等行为.第十条.鼓励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鼓励 引导单位和个人科学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活动。第十一条,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保护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夹江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遵守.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二、保护嘉州古城 清溪古镇。箭板镇顺河古街等乐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郭沫若故居等文物古迹,三,保护和传承竹纸制作技艺,峨眉武术。沐川草龙和夹江年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挖掘。整理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开展文化展示,非遗传承,爱国教育和民俗活动,五。其他历史文化保护的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在生态文明方面 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保护峨眉山.乐山大佛,黑竹沟。大风顶 绿心等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 保持动植物基因库的原始特性.二,保护岷江 大渡河,青衣江干流 支流以及湖泊 湿地原生态自然山水格局和原真性地域人文资源、遵守.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占用水域,滩涂,岸线.不违规倾倒排泄物 污染物和废弃物 三。保护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不非法捕捉、猎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制品,四,不违法违规垂钓。捕捞水生生物,不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 五,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保护和培育森林植被.保护珙桐 桫椤等珍稀野生植物,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 严防森林火灾。六 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控制化学洗涤剂。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 防止环境污染.七。爱护绿地 公园,不攀折花草树木,不侵占或者损毁草坪 八,其他维护生态文明的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在旅游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二 遵守景区旅游秩序、服从景区管理、三 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不在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上刻划,涂污,攀爬等,四,保护桢楠。峨眉冷杉等古树名木,不破坏景观环境、五。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 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热情。周到的旅游服务.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六.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 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不得哄抬价格,七,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八,产生矛盾纠纷后,礼貌沟通,理性维权、九.其他维护旅游文明的行为规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停车泊位 厕所对旅游者免费开放 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公示游览线路,标示游览区域和非开放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等标识。第十四条。在公共场所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遵循公共礼仪 言行举止得体、礼貌待人、着装整洁,二,讲究公共卫生 保持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文明如厕。不乱扔垃圾,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遵守医疗卫生防疫规定,三。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者使用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 四,控制噪声污染 公共场所轻声接打电话.依照规定使用外放音响设施、设备,控制外放音量,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五、娱乐,健身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不以噪音或者其他方式影响他人,六、维护公共秩序.遵从公共场所 一米线。等文明标识的引导,等候服务有序排队 乘坐电梯先出后进。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七,爱护公共设施.合理使用和保护园林绿化,文化娱乐,道路照明.城乡绿道等设施,不在公共设施设备上乱涂乱画或者张贴小广告,八,不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九 集贸市场管理人应当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十、设置门店牌匾应当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要求。遵循公序良俗.体现城市人文特色和业态特点.并与区域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十一.其他维护公共场所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在交通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文明驾驶 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 不随意鸣笛、在出入口和拥堵缓行路段等道路互相礼让,有序通行。通过积水路段防止积水溅起妨碍他人 二。文明停车 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按规定的朝向规范停放车辆,不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三.文明营运、营运车辆驾驶人不得实施甩客,欺客和拒载等行为 做到用语文明。服务规范.四.文明乘车。公共交通工具乘坐人不得实施滋扰其他乘客 占座等行为。遵从引导,自觉排队,先下后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乘客让座,五、文明骑行,骑行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不实施乱穿道路.违规载人载物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不加装遮阳伞,雨棚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装置 规范佩戴头盔.注意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六、文明行路。行人不实施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乱穿道路等行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嬉闹,不攀爬道路隔离设施。七 爱护共享交通工具、规范有序使用和停放、八、机动车驾乘人员不得向外抛掷物品,九,其他维护交通文明的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在网络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二,文明互动 理性表达 抵制谩骂.侮辱.诽谤.恐吓等网络暴力行为.三。传播先进文化。抵制恐怖 暴力、迷信,色情,低俗等不良信息 四、不传播含有丑化民族形象.破坏国家统一和诋毁英模烈士的言论.图片等信息.五。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七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八、其他维护网络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在校园文明方面 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二,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三、尊师重教、互爱互助.杜绝校园欺凌.四。培育积极健康心态 避免过激行为。五.遵守学校教学秩序.维护学校校园安宁,注重礼仪行为规范。不滋事惹事,六,不在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烟.酒 彩票销售网点。七.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 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八。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在医疗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不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三,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不影响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四.尊重和理解医务人员,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扰乱医疗秩序。五,其他维护医疗文明的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在社区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不违法违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不私搭乱建.不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物结构和外观,三.不占用共有楼梯间.楼道.巷道、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不侵占公共绿地,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四、不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五、不私拉乱接电源,不在楼梯间.公共门厅.安全出口泊车充电.六。控制室内活动噪音、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七、文明饲养宠物 采取控制宠物牵引绳等必要措施,避免伤害.惊扰他人,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八、不在城镇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占用公共区域种植蔬果.九、其他维护社区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条。在乡村文明方面 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勤劳致富,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节约的文明乡风,二,养成好习惯,保持房前屋后。村庄,沟渠.塘堰卫生整洁、有序堆放土石 农具,柴草等,三 讲究家庭和个人卫生。推进改厨,改灶.改水 改厕、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动物尸体和粪便,四。其他维护乡村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在促进绿色低碳的文明生活方式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节约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推广绿色新能源运用,二 倡导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 骑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出行方式 三、倡导文明就餐,适量点餐,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 四,倡导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拒绝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五、做好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资源化利用.六 其他促进绿色低碳文明生活方式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在家庭文明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尊老爱幼。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二。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扶持,不得遗弃、虐待.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三。成年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关心照料和看望问候父母、四,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溺爱 不放任、不纵容。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家庭教育义务,五、其他维护家庭文明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三条 在移风易俗方面、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二、不得利用宗教、家族势力或者其他形式干涉婚姻自由,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三,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反对并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四,不在城镇街道 公共场所停放遗体 搭设灵棚.堂,摆设花圈,不在禁止区域焚烧,抛洒祭奠物品,五,其他移风易俗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