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试验方法6,1。暗室装置设备要求、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应符合GB 4599规定、6,2,视表面要求。应确定昼间行驶灯基准轴线方向上的视表面边界.6、3。配光测试及色度测试时的电压要求6,3,1.如未使用电光源控制器.则应采用昼间行驶灯规定类别的无色或有色的标准光源、并提供以下电压,a,对于灯丝灯泡,应在规定的基准光通量下的测量。b,对于6。75V,13,5V或28,0V的LED光源、应校正光通量.校正系数应为目标光通量与输入电压的平均光通量的比率,6、3。2。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且作为昼间行驶灯一部分的系统.供给车灯输入端的电压应分别为6.75V.13、5V或28。0V、6,3,3,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但不属于昼间行驶灯构成元件的系统.应在其输入端输人制造商公布的电压 试验室可向制造商索取为光源提供电压的电光源控制器,输入昼间行驶灯的电压应在7、1.1b。的技术说明书中注明,6,3,4,对于不可更换光源.灯丝灯泡和其他、的昼间行驶灯.其试验电压应按照6 3,2的要求进行,6 4、配光测试前准备要求,配光测试前.应将光源以测试时的电压点亮 使其光性能趋于稳定.6,5.不同光源昼间行驶灯配光测量要求6、5、1.对于不可更换灯光源、灯丝灯泡或其他。应用灯具内现有的光源,6 5 2 对于可更换光源的昼间行驶灯.当使用灯丝灯泡和,或LED光源,在6 75V.13.5V或28,0V电压下进行测量时。应修正所产生的发光强度值 规定的基准光通量或目标光通量与试验电压、6。75V.13、5V或28,0V.下的光通量平均值之比是修正系数、应使用每个实测光通量与其平均值偏差不大于 5、的灯丝灯泡和,或LED光源。或者 可以在每一个光源位置上、依次使用标准光源,在规定的基准光通量或目标光通量下进行测量.并将每个位置上的测量结果相加 6,5 3、对于所有不使用灯丝灯泡昼间行驶灯.经过1min和30min的点亮后。它们的发光强度都应满足5 6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值的要求,点亮1min时的各点的发光强度、通过点亮1min和点亮30min时在HV上的发光强度的比值与点亮30min时各点的发光强度测量结果计算得出、6 6.不同安装位置的要求.当昼间行驶灯安装在车上,有不止一个位置或者在一个区域内的多个不同位置时。配光测量应在每个位置。或者在制造商指定的基准轴区域内的极限位置进行重复测量.6。7 试验室其他要求6 7,1 配光性能的测量距离 应保证能应用光度学中的距离平方反比定律.6 7,2。从灯具基准中心观察时。光接收器的张角是介于10.1.之间,6 7,3、在图1中任何一个方向上测量时,其角度偏差应不大于15.6.8、耐热性试验方法及电压6.8、1、试验方法,昼间行驶灯在环境温度应为23 5 的条件下。应经历20min的预热和1h的持续点灯的试验,6,8.2.试验电压6,8、2.1、对于可更换光源的昼间行驶灯。应按以下要求,a,如果为规定最大最小功率的光源,则按达到最大最小功率中值的电压进行试验。若适用多个标称电压则选择功率最大的电压进行试验、b.如果只规定最大功率的光源 电压应调节至最大功率的90.若适用多个标称电压则选择功率最大的电压进行试验.6,8、2 2,对于不可更换光源 灯丝灯泡和其他,的昼间行驶灯、其试验电压应按照6.3、2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