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5、1,一般要求5 1,1,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 5、1,2,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 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5,2。光源模块5 2.1 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5,2,2,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 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 5 2、3,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2,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5,3,可更换光源5。3、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 15766、1,ECE、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5.3、2,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5 5 色度、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 4785规定,5 6,配光性能5 6,1.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5、6。2、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 5。6,3.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 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 见图2 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5,6,4 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 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c。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 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5 7、耐热性能5 7,1。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 5.7,2 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