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5.1,一般要求5,1、1,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 5、1.2 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 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5,2、光源模块5,2,1.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5,2。2。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5、2.3 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2,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5 3 可更换光源5,3 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15766 1 ECE,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5,3。2、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5.5,色度 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规定,5、6,配光性能5。6.1,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5.6.2.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5.6 3.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 到水平面以下5。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 5,6 4,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 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c,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5、7。耐热性能5、7 1,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 变形 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5,7、2,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