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5、1,一般要求5。1。1.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5.1,2 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5 2.光源模块5.2。1,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5,2,2,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 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5、2,3,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2,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 5。3,可更换光源5。3,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15766,1.ECE,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5。3,2、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5。5.色度,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规定。5,6.配光性能5 6、1、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5.6 2 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5.6,3,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 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 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 5.6,4,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 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 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c。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5。7.耐热性能5,7,1。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 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5、7。2,如果有必要 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 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