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5 1.一般要求5,1 1,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5 1 2、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 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 5.2,光源模块5 2。1,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 5、2 2、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5,2。3,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 2。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5。3,可更换光源5.3、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 T,15766,1,ECE.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 5、3,2 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5,5.色度,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规定.5.6。配光性能5,6、1,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5 6 2、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5,6.3.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 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5,6 4 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 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 或者,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 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c 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 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5。7,耐热性能5,7。1 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 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5、7、2。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 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