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5。1、一般要求5.1 1 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5.1,2,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5.2,光源模块5,2,1 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 3。1以外的光源模块 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5,2。2。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5 2。3、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2,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5,3.可更换光源5.3、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15766、1,ECE,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5,3,2,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 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5.5.色度,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规定。5、6,配光性能5 6、1,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5,6.2。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 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5,6、3,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 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5.6 4.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 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 c 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 5,7 耐热性能5,7 1 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 5、7,2。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