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要求5、1.一般要求5,1,1,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5。1,2.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5,2,光源模块5,2,1 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5.2 2 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5,2、3。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 2 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5.3,可更换光源5.3。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15766.1,ECE,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5、3.2。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 且不大于200cm2.5,5,色度 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规定,5,6,配光性能5,6、1 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 5,6、2.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 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5。6,3 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 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 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见图2 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5.6,4.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 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 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 c 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5,7 耐热性能5。7,1 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5,7。2。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