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求5、1 一般要求5.1 1.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 5,1、2。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5,2 光源模块5。2,1,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5.2,2 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5、2.3.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2,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5、3,可更换光源5,3,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15766.1、ECE 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5 3.2,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 5、5.色度,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 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规定 5。6.配光性能5.6,1、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5,6,2.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 5、6、3,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 5、6。4 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a 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 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 或者。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c 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5,7,耐热性能5 7、1.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 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5.7、2。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