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装工程验收11、0 1.机电联调及各项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安装工程验收。11,0 2,安装工程符合工程承包或设备购置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应验收合格,工程承包或设备购置合同无具体约定时,安装工程符合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应验收合格,设计或使用技术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安装工程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应验收合格.11,0,3。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建设,工程承包,设备供应商、安装.监理等单位的代表应在安装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签字方应各执一份安装工程验收单、11,0,4.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 应以备忘录形式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时间不明确时、除更换不合格的设备外.现场整改应在15d内完成。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再次验收、11 0。5。安装工程三次验收,三次整改仍不合格,应视为安装工程不合格。11、0.6,安装工程验收资料应由设备使用方负责收集、整理 11.0、7、安装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或按约定提供资料、1 安装工程验收报告,2,设备安装竣工图或按实际完成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施工图、3,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书 4,安装日志,5.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记录,6、主要设备的使用操作说明书、7。主要设备的维修保养技术文件 8 仪表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9.管道吹扫及压力试验记录,10.特种设备和特殊材料的施工、检验记录 11。物料移交清单,12。设备试运转,机电联调.仪表调校记录。13,重大问题及其处理纪要 备忘录、14、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