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0,1 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触发器件的基本设置要求和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以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报警 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并接收设备反馈信号、实现预定消防功能为基本任务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火灾探测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是其最基本的功能 对于火灾探测报警功能、同时设置自动触发器件和手动触发器件是保证系统及时发出报警的基本要求、12.0。2。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设备之间相互兼容的基本性能要求、是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基本保障条件、只有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设备之间具有兼容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时.才能够实现有效的数据交换。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系统控制的可靠性。12。0,3 本条规定了火灾报警区域和火灾探测区域划分的基本原则,报警区域的划分主要是确保火灾报警控制器准确确认火灾报警区域 满足消防联动控制器对受控设备联动控制编程的要求,探测区域的划分主要是为了迅速而准确地探测出被保护区内发生火灾的部位,使消防管理人员确定火灾报警部位,合理划分火灾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前提 12,0、4 本条规定了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回路总线上短路隔离器的设置要求。以减少系统设备或回路总线短路故障的影响范围 有效降低系统的故障风险、设置短路隔离器是保证系统整体功能不受故障部件影响的关键 一旦某个现场部件出现故障.短路隔离器即可有效隔离故障部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系统的整体功能不受故障部件的影响.12.0、5。本条规定了火灾声 光警报装置的设置和控制的基本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火灾确认后启动火灾警报器发出火灾信号是系统的基本功能之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需要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使之能够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及时向人员发出警报.警示人员迅速疏散。对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 12。0。6 本条规定了火灾探测器选型的基本要求。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组成部件.其合理选型是确保火灾探测器对设置场所初起火灾及时。准确探测报警的前提。在选择火灾探测器种类时,要综合探测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火灾初期的形成和发展特征.空间几何特征,环境条件,联动控制要求.可能引起误报的原因等因素确定 12,0,7、本条规定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原则.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以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是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基本触发器件和必要组成部分.合理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有利于人员在发现火灾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火警,为火灾处置和人员安全疏散赢得时间,12 0、8,本条规定了在设置避难层的建筑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部位和配接现场设备范围的原则要求,以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设置避难层的建筑,消防设施一般以避难层为界分段设置。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所配接的火灾探测器,模块等设备不跨越避难层.是有效防止受控设备误动作,增加系统可靠性的重要措施 12。0.9 本条规定了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设置原则和合用广播系统强制启动的功能要求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是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多为高层建筑或大型民用建筑.这些建筑内人员集中又较多.火灾时影响范围大,为了便于火灾时统一指挥人员有序疏散,要求在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2,0。10,本条规定了消防控制室消防专用电话和外线电话系统的基本设置要求 以确保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和建筑内部重点部位及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通信的可靠性.将消防专用电话网络设置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是确保火灾时专用电话线路安全可靠的基本措施.12,0.11,本条规定了系统联动控制设计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以保障消防联动控制的可靠性、消防联动控制在发生火灾时按照预设的逻辑和时序实现对受控系统设备的联动控制功能。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功能之一。其可靠与否直接关系到受控消防设备能否及时动作。对初期的火灾控制和人员疏散至关重要 12.0、12,本条规定了联动控制模块设置的基本要求,以确保联动控制模块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联动控制模块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实现消防联动控制功能的基本现场部件,具体设置需要注意.一是设置位置要保证自身工作的稳定性,确保其工作不受电磁等因素干扰 二是不能采用跨报警区域的方式控制、要确保其仅控制本报警区域的设备.12、0.1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功耗.使用寿命和维护管理等方面和火灾探测器均不同,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1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和供配电的保障系统.本条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的基本要求.为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要直接配接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独立的系统.且系统设置不应降低供配电系统的工作连续性和可靠性要求.12,0。15,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的基本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独立的建筑消防电气系统、单独布线是其基本要求,本条规定一是为确保系统火灾探测器.模块等弱电设备运行等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二是便于系统的施工.维护与保养,12.0、16 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 控制线路及传输线路选型的基本要求,系统线路的选型是系统布线设计的关键环节,线路的防火性能直接影响系统在火灾工况下的安全性和运行可靠性 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需要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应具有相应的耐火性能,其他传输线路等要求具有一定的阻燃性 以避免在火灾中发生延燃.12。0,17,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控制与显示类设备主电源的供电与连接要求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设备、其供电可靠性直接影响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主电源与消防电源供电线路直接连接是确保供电可靠性的基本要求。12,0,18,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IP防护等级选择的原则要求、IP防护等级是表征电器产品防尘 防潮或防水能力的指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防护等级选择是确保系统设备在不同环境、尤其是潮湿、多尘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稳定,可靠运行的前提,在工程中必须根据设备设置场所的环境条件合理确定设备的IP防护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