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 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 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 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 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 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 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设置消防安全标识、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 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7 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 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4 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1。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 协助开展灭火救援,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