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 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 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 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 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2、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 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7 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 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 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 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 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5 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1,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3 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