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 承租人 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 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 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 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 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 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 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 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2,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5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 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消防车道畅通 7,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 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9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 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1、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