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临时用电作业10、1 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5、3.2的规定 10,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人电网、10,3,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 接,拆线路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在场,10,4,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10,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配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194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 10 6.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元件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 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e.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f、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g。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志和危险标志、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上锁管理。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10。7、未经批准.临时用电单位不应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10。8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0天、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