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临时用电作业10.1.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5,3.2的规定,10。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人电网、10,3.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接,拆线路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在场.10、4,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10、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配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194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10、6.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有高温 振动 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e.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 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 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 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 f、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g,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 箱应有电压标志和危险标志、应有防雨措施,盘 箱 门应能牢靠关闭并上锁管理,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10。7。未经批准,临时用电单位不应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10.8、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0天,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