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作业要求8.2 1.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及符合GB,24543要求的安全绳。30m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 8.2.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8。2,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平台,吊笼.梯子 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使用应符合GB.51210等有关标准要求.8,2,4.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应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8 2.5,在邻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属地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护装备 如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 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8。2、6,雨天和雪天作业时 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 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 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8。2。7、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 易滚动的工具 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8 2、8、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8.2。9。因作业需要,须临时拆除或变动作业对象的安全防护设施时 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 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作业后应及时恢复。8,2。10.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不应上下同时施工,8,2,11 安全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